[央視網評]科學家,請別干預司法
央視國際 (2003年06月12日 09:31)
近日,關於一樁科學家殺人分屍案如何量刑的討論正在網上進行。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紹興輕紡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建平因將妻子殺害分屍並畏罪潛逃,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因徐建平為中國紡織行業、為地方輕紡科技事業做出過突出貢獻,近200人上書法院呼籲對他免於死刑,上書者中大部分是科技工作者,還有一些是人大代表。由於不是法律專業人士,筆者對徐建平是否應免於死刑不願多加評論,只是認為雖然公民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但科學家們聯名上書干預司法的做法實不可取。
從媒體對案情的敘述來看,徐建平確實有免於死刑的可能。因為他並非蓄意殺人,而是失手誤傷,過失殺人應該是可以免於死刑的。但他後來分屍潛逃的行為,又加重了罪行,導致法庭可能從重處罰。無論法庭如何判決,都應該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也就是説,徐建平如果最終免死,那也是因為他罪不致死,而不是因為有特殊貢獻。現在眾多科技工作者等社會名流的上書,使法院處於兩難的境地。因為即使法院二審依法改判,在人們心目中也不會認為這是法律的公正判決,而是社會上某一有影響力的群體施壓的結果,這很可能會造成人們對法律公正性的懷疑和對科學家群體的不良印象。
在歷史上知識分子曾經長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他們對社會的巨大貢獻也越來越受到公眾的認可,因此科技工作者們的意見往往得到方方面面的重視。隨着“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觀念深入人心,科技向生産力的加速轉化,科學家們已經不再是弱勢群體,與下崗工人和農民工相比,他們甚至可以稱得上“強勢”。因此,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責任十分重大,他們在發表評論和意見的時候應該更為審慎和顧及社會影響。如果徐建平案確實存在事實不清或量刑不當,大家也應該通過聘請律師、收集證據、上訴或者抗訴等法律手段尋求解決,發動同行一起上書求情,實在不是良策。
一個人在社會中生存,或多或少總會做一些貢獻,什麼才算重大貢獻恐怕不易劃出明確的界線。而且,今天由於一位科學家有重大貢獻就要求對他減刑,那麼官員犯了事可不可以用曾經促進過當地經濟騰飛要求減刑,醫生犯了罪是否可以用他曾經救過病人的命要求減刑?今天科技工作者一起上書保同行,明天婦女權益組織也上書要求嚴懲兇手,法院該聽誰的?
我國要依法治國,要加快建設法制社會,一個很大的障礙就是司法不獨立,來自外界的干擾妨礙了司法公正。對此,一些黨政領導幹部濫用職權要負主要責任。在對待徐建平案的問題上,我們相信上書的科技工作者是出於公心,他們主觀上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但他們的行為客觀上也是對司法機關獨立辦案的干預,背離了依法治國的大方向。作為社會精英的科學家們,不應只見一隅不見全局,更不能忽視自己的一些行為可能對全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央視網友:柴胡注射液)
注:本欄目所發表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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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