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採取措施確保高考公平公正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29日 21:55)
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 高考在即,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主要領導和高校黨政一把手對本地區、本校招生考試工作與廉政建設負責,對廣大考生和相關人員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負責,確保國家各項招生規定和防控非典工作預案落到實處,確保高考公平公正。
據悉,教育部將採用現場巡視、聯合檢查、電話查詢等多種方式,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管理和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以往發生過考試嚴重舞弊或考務管理相對薄弱的地方,上一級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也將提前介入,幫助工作或重點檢查。對招生考試中各種違紀違規行為和舞弊事件,按照有關規定查處。
為保證高考公平公正,教育部29日就招生執法監察工作發出通知強調,教育系統各級黨政領導幹部不準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準特批未達到錄取條件的學生進入學校,不準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遞條子、打招呼,禁止招生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參與社會仲介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介紹、拉攏生源的任何活動,堅決杜絕招生考試中任何徇私舞弊行為和腐敗行為。任何高校在錄取過程中都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佈的各項承諾,要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利用網絡平臺、廣播電視傳媒等現代手段,及時發佈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信息以及考試成績、錄取結果等各種信息。要堅持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制度,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教育部還要求各高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收費管理,杜絕一切形式的亂收費。普通高校定向生、特長生、預科生、專升本學生應與同等學力層次本專科學生執行同樣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除按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外,不得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擅自擴大獨立學院的招生規模,不得借獨立學院之名搞“校中校”,變相高收費或“雙軌”收費;不得以降分錄取的形式高收費、亂收費。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增加計劃”、“定向”、“贊助”等名義向考生亂收費;禁止任何高校委託“仲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或收費。(呂諾)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