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做好非典病人痊癒出院後有關工作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7日 17:14)
中新網消息:中國衛生部辦公廳5月15日發出通知,要求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痊癒出院後有關工作。
通知説,病人出院時,醫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絡方式,並通知所在區(縣)疾病控制機構,由區(縣)疾病控制機構通知出院人員居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或鄉鎮衛生院進行隨訪。
在出院醫囑中可以根據病人病情和身體康復狀況,提出在家休息1—2周的建議。休息期間,避免與其他人員密切接觸,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測量1次體溫,發現體溫異常時應及時到指定醫院發熱門(急)診就診。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痊癒出院後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痊癒出院的後續工作,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出院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收治醫院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符合《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出院參考標準》(衛發電[2003]40號),經醫院專家組討論認定後方可出院。
二、病人出院時,醫院要留存病人的住址、工作單位及聯絡方式,並通知所在區(縣)疾病控制機構,由區(縣)疾病控制機構通知出院人員居住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或鄉鎮衛生院進行隨訪。
三、在出院醫囑中可以根據病人病情和身體康復狀況,提出在家休息1—2周的建議。休息期間,避免與其他人員密切接觸,要求病人每日上、下午各測量1次體溫,發現體溫異常時應及時到指定醫院發熱門(急)診就診。
四、根據出院前X線胸片情況,必要時,可要求病人出院1—2周後復查X線胸片。
衛生部辦公廳
二OO三年五月十五日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