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霍州醫院院長拒收非典疑似病人被撤職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5日 10:48)
新華網太原5月15日電 山西省霍州市紀檢委、監察委日前決定,對拒絕接收“非典”疑似病人並擅自轉移至其他地區的霍州市人民醫院院長王前進給予黨內留察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給予霍州市衛生局局長閻建民行政記過處分。
5月3日至5日,來自汾西縣僧念鎮的四川籍民工陳消貴感覺自己有發熱症狀,到防治非典型肺炎定點救治醫院霍州市人民醫院檢查。據醫院發熱門診負責人王光亮介紹,患者就診時體溫在39攝氏度以上,且有肌肉酸疼、乏力等症狀,當日對患者實行門診留觀,後患者自行離開。5月5日,患者體溫上升至39.8攝氏度,有咳嗽、呼吸氣粗等症狀,且胸片顯示右下肺片狀高密度陰影。
隨後王光亮打電話請示院長王前進,建議轉隔離病房治療。王前進答覆:患者可繼續在發熱門診觀察治療,儘量不要收住隔離病房,目前不考慮其為“非典”疑似病人。隨後王前進親自安排本院救護車將患者送至汾西縣人民醫院大門口,並一走了之,患者在醫院門口滯留20分鐘無人理會。
5月6日事情暴露後,院長王前進要求發熱門診負責人王光亮主動承擔責任,承認患者是由王光亮決定送走的,與院長本人無關。並交待王光亮在報告中説是患者自己要走的,同時把胸片結果“右下肺高密度陰影”中的“高”字去掉。此外,直到5月7日,這家醫院對送走患者的兩名救護車司機未作任何檢查,未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仍然照常上班。
由於醫院未對患者進行及時留院觀察,致使患者在發熱後仍然自由活動,並可能對其接觸的人群造成傳染。目前,汾西縣已經對患者打工的煤礦和在縣城接觸的71人進行隔離。
霍州市紀檢委、監察委認為,市衛生局作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擔負著防禦、救治及控制等重要任務,但監督檢查不力,沒有嚴格實行發熱病人“零報告”制度,市衛生局局長閻建民也應負重要責任。(丁若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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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