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傳播有不確定因素 全民應主動配合防範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4日 17:00)
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 衛生部每天公佈的“非典”患者人數中,一部分為疑似轉確診,另一部分為“新增病例”。在目前嚴密的防控措施之下,為什麼還會出現視線之外的社會新增病人?奮戰在疾病防控第一線的專家分析了其中的不確定因素。
北京市西城區疾控中心黨委書記商雷堂分析説,從流行病學調查情況看,有的確診患者和疑似病人拒不説出家庭住址和家庭成員聯絡方式,人為留下了傳播隱患。有的“非典”患者或疑似病人出於隱私等因素考慮,不願説出發病前後的人員接觸史,使流調隊追蹤其他接觸者斷了線索。也有少數與“非典”密切接觸者擔心被隔離觀察後會被單位解除合同,丟掉工作,在沒有發病之前仍然繼續上班,而他(她)周圍的同事沒有防備,導致感染。還有部分高齡重症病人説不清楚發病之前的人員往來情況,需要流調人員耐心啟發追出線索。這其中有可能存在漏洞。此外,有些出現症狀的發燒病人去醫院就診時,並沒有首選發燒門診,而是去了其他科室,導致交叉傳染。
北京市東城區疾控中心副主任王旭紅認為,隱性傳播也可能增加“非典”傳播不確定因素。從傳染病醫學上看,這種情況是存在的。比如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因為體質好,自己沒病,但能把攜帶的病毒傳染給體質弱的人。“非典”也不排除有“隱性傳播”。這種情況下被感染的“非典”患者,往往説不出來源。
王旭紅説,傳染病控制既是醫學問題,也是綜合性社會問題,全體社會成員都應該承擔相關義務和責任。感染者和密切接觸者有道德義務主動、及時報告病情、説明來源。這樣于個人、于他人都有益,可以及時救治、防止更大範圍傳播。而對“非典”患者及其家屬,人們要多一些關愛,絕不能歧視。不能讓“非典”接觸者因為社會壓力大而不願報告疫情,更不能因為擔心丟掉工作而故意隱瞞疫情。
專家提醒,人們應該增加法律意識。按照國務院剛剛公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單位和個人不配合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的,將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北京對“非典”傳染源的全民控制措施越來越嚴密,人們的衛生觀念和疾病防範意識大大增強,疫情已經連續多日呈現下降趨勢。疾控專家説,隨著疫情的控制,街上行人開始增多,回京人員也開始增多。此時,更要多加警惕,千萬不能掉以輕心、放鬆防範。(徐仁傑)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