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要求監管場所必須加強預防非典工作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2日 14:29)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在預防“非典”疫情蔓延的特殊時期,必須加強監管場所檢察工作,確保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配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門加強對被監管人的生活管理、衛生環境、醫療等涉及被監管人身體健康狀況方面的檢察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並協助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特別是在已發生“非典”疫情地區,公安、司法等主管部門已採取停止家屬會見等特殊措施的,要督促監管機關嚴格執行。要加強對被監管人參加生産勞動情況的檢察監督,杜絕超強體力勞動現象,以利於被監管人的身體健康。
通知指出,監管場所如發生疫情,檢察人員要堅守崗位,全力協助監管機關做好防止疫情擴散和被監管人及其家屬的思想情緒穩定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發生。檢察機關對正在偵查的案件有的可暫緩訊問,非訊問不可的要採取嚴格的消毒措施。
通知説,各地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及派駐檢察機構要及時了解監管場所疫情動態,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上級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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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