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佈對防治非典醫務人員的獎懲規定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11日 12:42)
中國青年報消息:5月9日,湖南省人事廳、衛生廳就做好全省防治非典醫務工作人員獎懲工作的有關問題發出通知,規定對一線立功者獎,對失職者罰。
通知説,對在防治非典一線從事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醫學科研的醫務工作人員,根據其先進事跡和貢獻,按有關規定分別授予榮譽稱號、記功、嘉獎以及優先越級晉陞工資的獎勵,2003年符合職稱晉陞條件的,可免業務考試和技能考核;在醫學科研、醫療技術和管理上做出突出成績的,可破格晉陞專業技術職務;貢獻特別突出的可推薦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湖南省優秀專家”的人選。對在防治非典一線從事預防控制、醫療救護和醫學科研的醫務工作人員,造成致殘或傷亡的,一律按因工(公)的有關規定,及時表彰獎勵,落實相關待遇。
對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失職行為的醫務工作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可給予低聘、緩聘和待聘,並在兩年內不得晉陞專業技術職務。對拒不服從安排、臨陣脫逃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警告直至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對開除公職的專業技術人員,取消其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吊銷執業證書,原先取得的榮譽稱號一律予以取消。
據悉,到目前為止,湖南有10多名衛生系統行政幹部和醫護人員因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有失職行為而受到免職或處分。岳陽市岳陽樓區衛生局一副局長被免職;長沙市委組織部免去了長沙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劉和平及黨委書記林旗的職務;長沙市芙蓉區紀委對4名擅離職守的醫務人員進行了嚴厲處分,對拒不承擔“發熱門診”導診任務的廖某作出了開除其公職,並責令停止一年以下醫生執業活動的處分。(吳湘韓)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