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參保人員失業人員患非典可報銷醫療費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02日 13:50)
新華社廣州5月2日專電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日前發出通知,明確規定本次患“非典”的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可以獲得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此項規定到國家宣佈非典型肺炎疫情解除後終止執行。
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在通知中要求,為了保證須住院的非典型肺炎患者能夠得到及時救治,允許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在確診患非典型肺炎的時候,到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定點範圍以外的醫療機構就醫。
對於治療非典型肺炎所必需的藥品、診療項目(包括一次性醫用材料)和服務設施,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費用,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均給予100%支付;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外的費用,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均給予50%的支付。
治療非典型肺炎發生的醫療費用,因上述臨時政策調整而增加的部分,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在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中列支;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在失業保險金中列支。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滿後仍處於失業狀態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住院治療非典型肺炎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上述失業人員標準給予補助。
另外,對於參保人中的非典型肺炎患者的住院醫療費用,採用按服務項目結算的辦法,具體由醫保經辦機構另行制定。(陳冀)
責編: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