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參加醫保的患者費用全報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30日 09:11)
京華時報消息:已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典型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可以全部報銷,北京市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市、農村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在患非典期間的醫療費用由區縣政府承擔。29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宣佈,為了使非典型肺炎患者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經北京市政府同意,該局對非典患者住院醫療費的有關問題作出了新的通知。
據介紹,北京市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市、農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其醫療費用由區縣政府承擔;對於各級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員,其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由同級財政負擔;對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其醫療費用先按照醫療保險規定由區縣社保中心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互助資金中支付給醫療機構,個人負擔部分由區縣社保中心從醫療救助資金中支付給醫療機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其醫療費用則由區縣社保中心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給醫療機構。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方面還透露,除以上各類人員外,北京市不享受公費醫療和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其醫療費用由所在單位負擔。單位負擔確有困難的,同級財政要給予適當補助。具有北京市戶口的無單位人員和外地在京務工人員,個人醫療費負擔有困難的,向所在就醫的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後,經北京市衛生局審核匯總後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安排專項資金,由北京市衛生局通過區縣衛生局將資金撥付各醫療機構。(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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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