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揮部發佈第二號通告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28日 12:59)
人民網銀川4月28日電 2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揮部發佈第二號通告。
通告説:
一、各類建設工地農民工預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實行誰主管,誰監管;誰用工,誰負責。
二、各建設單位、開發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建立農民工預防非典型肺炎登記制度,對招用的農民工登記造冊,將其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來源地、身體健康狀況等詳細登記備案。
三、建築施工現場、農民工宿舍、食堂等場所,要指定專人定期科學消毒,注意通風和室內空氣清新,嚴謹因消毒措施不當而引發中毒等事件。消毒等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向農民工攤派。
四、各建設單位、開發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要動員農民工待工休息時留在所在地,勸説農民工不要到人群相對集中的場所,要組織宣傳、教育農民工注意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並確保必要的休息和營養。 五、建設單位、開發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每天要對農民工進行體溫測試,密切監控農民工疫情,發現有發燒、咳嗽等症狀者,要立即送往指定醫院就診,所需醫藥費用由用工單位負責。任何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緩報、瞞報、漏報,如有以上情況發生,嚴肅查處。
六、凡近期從外地特別是從疫區返回的農民工要先進行隔離體檢,確認健康後方可上崗。各建設單位、開發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近期不得從疫區招用農民工。
七、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各類建設工地農民工預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
八、各建設單位、開發單位和建築施工企業要做好農民工的思想穩定工作,增強對政府防治非典型肺炎的信心,避免引起恐慌。 (記者 杜峻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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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陶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