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非典”藥品價格 武漢查處64家違規單位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27日 17:24)
人民網消息:昨日,武漢市物價系統出動68個物價檢查組,對武漢市329家涉及生産、批發、零售"非典"藥品及相關商品的企業和經營單位進行了集中清查。在所清查的單位中,執行政策較規範的265家,佔總數的80%。但有64家單位價格違法行為,價格檢查組依法對這些單位進行了不同程度處罰。
據悉,在這64家單位中,不執行政府定價的有13家。武昌某藥業有限公司23日以來,銷售中聯板藍根沖劑超零售限價1元,目前待處;武漢神龍大藥房板藍根超零售限價0.8元,口罩超零售限價1元,當場罰款1000元;江夏某藥店白雲山板藍根超零售限價1.4元,當場罰款650元;另有7家被誡勉,3家待處。
不執行政府緊急干預措施的有28家。市七醫院"八味一方"代煎劑零售價每副23元,超最高限價12元,被責令按限價銷售,待處;硚口統一街百原千禧副食店的84消毒液零售價為12元/500ml,超最高限價7元,被責令按限價銷售,並處罰款1000元;省中醫研究院"八味一方"的零售價每副18元,超限價10元,被責令退還多收價款850元,當場罰款900元;武昌黃鶴樓醫院等4家單位口罩超限價1-2元,當場罰款計1300元;武昌某藥業有限公司兩組份過氧乙酸每組零售價25.30元,超最高限價3.30元,待處。另有8家單位待處或責令當場退款,12家單位給予警告。
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23家。洪山武縫診所、康泰藥店涉"非典"藥品未明碼標價,分別被當場罰款200元和100元。另有21家經營單位因商品未明碼標價,被責令當場改正。(杜若原 熊波 張水清)
→→進入專題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