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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預防處方不宜長期服用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24日 17:56)

  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提醒,中藥預防處方不宜長期服用,一般服用3至5天,感覺不適應立即停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組織中醫藥專家,對非典型肺炎中醫藥防治技術方案預防部分進行修訂,進一步明確了中醫藥預防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基本原則和一些注意事項。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出,根據中醫防治疾病的理論和經驗,預防疾病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養生保健,合理飲食,勞逸結合,增強體質。

  在疫病流行地區,對接觸或可疑接觸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人和易感者,可在醫師的指導下合理應用中醫藥預防方法和措施。

  在應用中藥預防時,要區別不同情況,因時、因地、因人選擇中藥預防處方。

  老人、兒童應在醫師的指導下減量服用;慢性疾病患者及婦女經期、産後慎用;孕婦禁用。

  中藥預防處方不宜長期服用,一般3至5天。服用中藥預防處方後感覺不適者,應立即停止服藥,並及時諮詢醫師;對中藥預防藥方中的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特別強調,不要輕信所謂“秘方”“偏方”“驗方”,而是應由執業醫師開具處方使用預防中藥。(朱玉、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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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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