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通知:推諉“非典”患者將被依法追究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18日 07:19)
北京晨報消息:記者昨天從衛生部獲悉,衛生部辦公廳4月15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在接診疑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否則,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當事醫療機構和人員嚴肅處理,並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各地區要做到“非典”病人分散接診,集中治療,各醫療機構還必須設立專門的發熱門診。
通知要求,由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目前病因尚不明確,各地必須要指定專門的醫院集中收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做到分散接診,集中治療。醫療機構還要設立專門的發熱門診,對於疑似病例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立即隔離留觀,並採取有效措施嚴格管理病人。對於臨床診斷明確的病例要及時轉運到集中收治的醫院隔離治療。
通知還提出,如發現“非典”病例要及時向當地疾控機構報告疫情。鐵路、公路、水運沿線和主要航空站所在地的地級及其以上城市,應設立“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的留驗站,留驗站負責留驗觀察和隔離治療。各級醫療機構在接診疑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否則,將按照《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當事醫療機構和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