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旅居國外中國公民注意9事項以策安全
央視國際 (2003年03月18日 16:47)
外交部網站消息:為加強人身和財産安全,外交部領事司謹提醒旅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注意以下事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1)遵守居住國的法律。不能從事與實際身份或所持簽證不符的活動。如居留證或簽證到期,應按時回國或及時在當地辦理延期手續,以免造成非法滯留。在居住國有納稅義務的中國公民,一定要依法納稅。
(2)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出於安全考慮,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説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在一些治安不太好的國家,外出時要隨身少帶電器(一些地區有搶劫手機、攝像機、錄音機等情況);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
(3)注意交通工具的安全。駕駛車輛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將貴重東西放在自己或租賃的汽車裏明處;如車胎被扎,下車修車時一定要先鎖好車門;晚上最好把車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車場;儘量不要讓陌生人搭乘車;不要在黑暗處叫出租車;不要使用私人車的服務;不要在街上叫停私人汽車。
(4)和陌生人接觸要提高警惕。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散步;不要同輕浮婦女或男子接觸。
(5)住處安全不容忽視。不輕易給陌生人開門;告訴小孩,父母不在家時,不要告訴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如係自家住宅且條件允許,建議安裝防盜門、報警器。
(6)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在街上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在國外的開支費用,應以駐在國通用貨幣支付;不要在黑市上換匯。
(7)加強錢物保管。文件、錢包、護照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8)與警察打交道要留神。外出時要攜帶身份證件(護照、定居證等);如警察檢查護照證件,可請其先出示自己的證件,記下警牌號、警車號;如證件被警察沒收,應要求其出具沒收證件的證明;交罰款不能在街上當場交給警察,而要憑罰款單交到銀行等指定地方。
(9)留學生要與使領館保持聯絡。中國駐外使、領館是中國政府在國外管理公派及自費留學生的機構,任何當地社會組織都無權管理留學生。
外交部領事司希望廣大旅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增強法律觀念,提高防範意識。發生問題時,特別要留意作案人的特徵及相關證據,並及時向當地警方及中國駐外使、領館報案。
責編:趙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