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九屆人大5年審議通過110部法律
央視國際 (2003年02月16日 16:48)
新華社北京2月16日電: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立以來,將立法視野拓展到全面架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立法工作步入“快車道”。截至目前,九屆全國人大其及常委會共審議通過110部法律,其中法律74件、法律解釋8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28件,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黨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建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喬曉陽表示,根據十五大報告的要求,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方面抓緊制定法律體系中不可缺少的法律,填補空白,另一方面適時修改完善那些與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法律。
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把立法決策與國家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結合起來,緊緊圍繞國家中心工作開展立法。五年來,一部部形成法律體系必不可少的重要法律適時出臺:立法法、行政復議法、關於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等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的法律和決定先後頒布實施;合同法、證券法、信託法等一批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迫切需要的法律相繼出臺;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等一批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相符合的法律得以及時修改。
為了增強法律的適用性,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時,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把法律解釋作為常委會的重要工作。在現有的8件法律解釋中,有7件是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法律解釋現已成為常委會立法工作的重要補充形式,
法律專家認為,構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應當具備三個方面的基本標誌性內容:涵蓋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應當齊全;各個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應當制定出來;以法律為主幹,相應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應當制定出來與之相配套。如今,以憲法為基礎,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7個類別,以民事、刑事、經濟、行政和訴訟等方面的基本法律為核心,以不同層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內容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初步形成。
黨的十六大報告繼續提出到2010年建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並要求從三個方面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適應社會全面進步;適應加入世貿組織新的形勢。
“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除完成上述立法任務外,還積極組織起草對形成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必不可少、但本屆尚無條件制定的法律草案,為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創造條件。”據喬曉陽介紹,目前除監督法草案、民法典草案、行政許可法草案等已提請審議外,行政強制法草案也正在加緊起草中。(記者王雷鳴 沈路濤 鄒聲文)
責編:薛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