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1:三峽工程三期建設規劃
央視國際 (2002年11月09日 00:13)
1992年,七屆全國人大五次全會表決通過了興建三峽工程的議案。三峽工程總工期17年,分三期建設。
第一期從1993年開始,共5年,包括施工準備,以及在右岸(水利建設者以面向下游方向來區分江河的左岸、右岸)修建一期土石圍堰、縱向混凝土圍堰及開挖修建導流用的明渠等,以廣大讀者熟悉的大江截流為完成標誌。
第二期工程從1998年開始,在大江截流後建的二期土石圍堰保護下建泄洪壩段和左岸電站廠房壩段等,以水庫初期蓄水、永久船閘通航、首批機組投産發電為完成標誌,時間為6年。
第三期工程從2004年開始,是在三期圍堰保護下,修建碾石混凝土圍堰,一面擋水發電,一面建右岸電站廠房大壩,時間也是6年,至2009年全部竣工。
責編: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