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15日起實施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15日 09:11)
央視國際消息(8點新聞):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15日正式實施。
新《實施細則》在加強稅法剛性、減少稅收執法隨意性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稅務機關對依法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産有權進行依法拍賣、變賣;有權依法確定其價值;有權對價值超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財産進行整體扣押、查封,扣押的財産不得辦理過戶手續。
在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方面,新《實施細則》有所突破,主要包括:繼續使用被查封的財産不會減少其價值的,稅務機關允許被執行人繼續使用;實行定期定額納稅的納稅人可以運用簡易申報方式;稅務機關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生活用品不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此外,新《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為納稅人保守秘密的範圍為,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於保密範圍。
責編:李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