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間旅客乘機只可隨身攜帶一件行李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29日 22:22)
新華網消息:國家民航總局日前下發《關於加強安全安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民航機場自10月1日起嚴格執行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的規定,以解決安檢通道排長隊的問題,確保黃金周運輸安全。
這次通知要求,每件隨身攜帶物品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體積在20CM 40CM 55CM以內。同時還要求,各機場增加開包率,禁止旅客攜帶刀具乘機,加強液態物體檢查,規範貨物安檢。
多年前民航部門就出臺了持公務艙或經濟艙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的規定。但由於旅客嫌麻煩怕丟失物品或擔心受損等原因,規定一直難以很好地執行,旅客隨身攜帶兩件以上行李登機的現象屢禁不鮮,造成高峰期機場安檢通道排長隊,同時也給客艙行李架造成了擁擠,存在不安全隱患。
據了解,在江西南昌昌北機場,機場安檢部門今天已在安檢通道設置了旅客手提行李體積限制筐。機場人員也主動詢問旅客是否有兩件以上行李。為確保國慶長假旅客安全,昌北機場安檢部門已取消所有人員的休假,配足安檢人員,重點崗位還實行“雙崗制”。
另外,民航人士提醒,旅客多餘的行李要及時托運,同時注意不要把貴重或易碎物品放入行李中托運,辦理托運的箱包質量要好,以免物品損壞。(章暉 郭遠明)
責編:楊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