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依法處理無理拖延或拒絕搬遷的移民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7日 14:17)
新華網重慶9月17日電 今年8月3日,在重慶市三級法院50多名法警監督下,挖掘機揮動著強大的鋼鏟鐵臂,將忠縣石寶鎮老街上的一棟三層小樓轟然推倒。隨著倒塌的小樓塵埃落定,《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施行以來首例強制拆除案宣告結案,三峽工程建設駛入依法移民的歷史軌道。
國務院2001年3月1日施行的《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規定,既要維護移民的合法權益,打擊各種侵害移民權益的行為;又要保障工程建設如期推進,依法處理無理拖延或拒絕搬遷的移民。今年7月1日施行的《重慶市實施<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辦法》62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拒不搬遷或故意拖延搬遷,經説服教育、警告責令後仍不搬遷的,依法強制執行。
明年6月三峽工程開始蓄水發電,千里庫區移民拆遷工作緊鑼密鼓。重慶市移民局估算,從現在起到今年10月底前,三峽庫區每天需拆除房屋3.66萬平方米,否則可能出現“水趕人走”的被動局面。在這個層面上看,發生在石寶鎮的強制拆遷案,對庫區移民拆遷工作的現實推動作用,絕不亞於它所創造的“第一”的新聞價值。9月6日,記者在忠縣石寶鎮對當事雙方進行了深入採訪。
樓的主人叫周康福,今年49歲,原是忠縣涂井鄉永興村農民。記者走進他在石寶鎮新街的租借房時,周康福正埋頭裁剪衣服。前屋擺著布匹和小百貨,後屋堆放著鍋碗瓢盆。“家裏4口人,老婆是農民,兩個兒子在廣州打工。十幾年前就不種地了,老婆跟著我在外面搞裁縫。1990年我買了石寶鎮的城鎮戶口,第二年花了一萬六千元,在老場鎮買了一座三層磚木樓。1995年我從石寶鎮農村合作基金會貸了16.7萬元,在石寶鎮碼頭辦了個汽車輪渡,往對岸的西沱鎮擺渡。1999年鎮上清理‘三金’,我沒錢還貸,就查封了我的輪渡。”
“去年4月新場規劃移民小區,我在中心街報了名,但鎮上説我欠基金會的錢,不能給我劃地。7月份我又報名去光輝街,鎮上還是不同意。今年3月,我聽説買了城鎮戶口的農民可以享受農村移民政策,就把戶口從石寶鎮遷到涂井鄉,領了6萬多元移民補償費。4月份我回到石寶鎮時,派出所不給我上戶口。我只好把戶口遷到忠州鎮,人還是留在石寶鎮,房子也沒有拆。”
“今年3月21號後,鎮上大大小小的幹部天天往我家裏跑,動員我早點搬遷。我問往哪兒搬,他們説和平街或者半邊街。我嫌那裏條件差,沒有答應。最後鎮黨委書記説只要願意搬,地方由我挑,我就選了中心廣場和一號街。書記説廣場不是居民區,一號街地價我又嫌太貴,就沒有同意。”
“到7月底的時候,老場鎮上的居民都搬走了。鎮上幹部又幾次到我家裏,我都沒有答應。8月3號早上,我還在吃早飯,就來了50多個穿制服的人,把我家裏的所有東西搬出來後,挖掘機就把房子推倒了,我只好到新街租房子住。後來看報紙,我才知道重慶市、萬州區和忠縣法院都來了人。現在鎮上給我劃了地方,但那裏條件太差了,我還是不願意去。”
採訪完周康福後,記者又採訪了石寶鎮黨委書記申雲。申雲説:“周康福的説法基本屬實。1999年清理‘三金’、‘三亂’,鎮上扣了周康福的輪渡,但他偷偷地把輪船開到了其他地方,到現在沒還基金會一分錢。2001年鎮上讓他選地基,他挑肥揀瘦,説自己原來的門面地段好得很,新場鎮非中心廣場不去。我們那時候也想逼逼他,讓他還了基金會的錢,就説先還貸再劃地。後來他聽説農村移民補償費高,就帶著石寶鎮補給他的一萬八千元遷到涂井鄉去了。”
“石寶鎮是重慶市移民遷建先進單位,我們按計劃要在7月底前拆遷完畢。周康福已經遷出了石寶鎮,按理説與我們沒有關係了。但我們為了讓他早日搬遷,就答應給他上戶口,地方也由他自己挑。但挑來挑去,周康福還是非中心廣場不搬,這不是明擺著難為人嗎?後來忠縣移民局為了保證我們按期拆遷,就按最近出臺的移民條例,向忠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周康福強制執行。後來就有了強制拆除第一案。”
採訪結束時,鎮上的幹部告訴記者:“周康福確實有兩個兒子,但都沒有打工,而是在上大學。你們採訪之前,周康福已經在半邊街選好了地基,但不知道今天為什麼又要反悔。周康福拿自己的利益看得太重,但法律面前不能有特殊公民。”
(記者 令偉家 劉剛 陳敏)
責編: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