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今起實施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5日 10:55)
法制日報消息:由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9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今天強調,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的全體同志必須把認真學習、廣泛宣傳、堅決貫徹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作為當前十分重要和緊迫的任務。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與藥品管理法相對應,注重對執法操作程序作出規定,特別對藥品審批程序和審批期限提出了明確要求,將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更加具體化,進一步明確了各級藥監管理機關的權限;強化了法律制度的透明度,增加了對申報藥品未披露的試驗數據保密的規定,使其與WTO協定和我國加入世貿承諾相一致。
鄭筱萸在今天召開的學習貫徹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座談會上表示,要推進依法行政向更高的層次和更高的水平發展;為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醫藥事業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他要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監督管理藥品研究、生産、經營、使用各個環節,整頓規範藥品生産經營秩序,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活動,維護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他要求各級藥監管理機關除本身加強學習外,還要向全社會宣傳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普及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用藥知識,發動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 (杜海嵐)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