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日和休息日無明確界限 國慶加班工資咋算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3日 10:46)
新華網上海頻道9月13日消息:昨天,記者從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國慶長假還沒有開始,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諮詢中心83666就已經接到了許多市民對國慶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的諮詢電話。為解答市民關注的這一問題,昨天記者採訪了電話諮詢中心副主任朱耀國。
朱主任介紹説,每年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尤其是像國慶這種長假期間,在加班工資算法上存在很多的違規做法。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處理過程的調查來看,主要是對國慶長假期間的10月1日、2日、3日的加班屬於法定休假節日加班,10月4日、5日、6日、7日加班則屬於休息日加班這個界限沒有明確,而這兩種加班,加班工資的算法是完全不一樣的。
吳主任還指出:法定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計算出現違規現象,在那些服務行業和特殊生産行業相對嚴重。市民如果遇到這種問題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83666諮詢投訴來尋求解決。
相關規定
●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或者安排勞動者補休;
●在休息日工作,企業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企業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
責編:白秀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