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動工10年來查處貪污挪用資金4200萬元
央視國際 (2002年09月10日 16:02)
新華網消息: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主任郭樹言今天説,三峽工程動工10年來共發生貪污、挪用公款案234起,涉及人員267人,資金4200萬元。
在國務院新聞辦與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和國家文物局共同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郭樹言説,這些資金佔國家三峽建設資金的千分之一點三,其中絕大部分已經追回,有關涉案人員也依法受到懲處。
郭樹言説,中國政府對三峽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制度,但是,由於這些資金是由中央到省、市、縣、鄉、村,逐級發放使用的,經手人員多,難免會發生一些問題。
截至2002年7月,三峽工程建設累計投入動態資金807億元,其中樞紐工程累計完成投資429億元,庫區移民投資378億元。
郭樹言説,三峽工程資金的來源分三部分:三峽建設基金、葛洲壩電廠的全部利潤和三峽電廠從2003年開始發電的利潤。這部分資本金共佔總量的58%。其餘部分通過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國外出口信貸、商業貸款以及三峽建設總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補足。
郭樹言説,三峽建設資金是國家在除西藏和農村用電外的每度用電中加價0.004元籌集的,可以説,三峽工程是在全社會的支持下建設的。目前國家每年從電價中籌集40億元資金用於三峽建設。
郭樹言説,三峽工程目前的負債率仍在50%,完全有能力在三峽電廠運行發電後的5至10年還清貸款。
責編: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