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 8月7日,台灣當局的“大陸委員會”發表“説帖”,為陳水扁8月3日拋出的海峽兩岸“一邊一國”的謬論,以及鼓吹要用“公民投票”方式決定“台灣前途、命運和現狀”進行辯解,並企圖將破壞兩岸關係的責任推卸給大陸。對這種狡辯,本無置評的必要,但是,考慮到“説帖”中不少辯辭是台灣當局用來誤導國際輿論,打壓島內維護一個中國原則言行,煽動敵視大陸情緒的慣用藉口,因此,有必要澄清事實,辯偽存真,消除”一邊一國論”的惡劣影響,以正視聽。
陳水扁兩岸政策的“一貫性”,集中表現為他頑固堅持“台獨”立場
這份辯辭聲稱,陳水扁上臺兩年來在兩岸政策上“始終呈現一貫性”,先後推出了“小三通”等“許多極具善意的開放政策”。並稱,大陸對這些“善意”不僅“消極抵制”,反而“外交”上“打壓”,武力上“威脅”。據此,陳水扁把拋出”一邊一國論”的責任推給祖國大陸,聲言是其“善意”得不到回報、大陸持續“打壓”的結果。
陳水扁的兩岸政策“一貫性”究竟體現在那裏?對照他兩年來的言辭可以發現,“多變”才是他的“一貫性”所在。他一會説,“兩岸在既有的基礎上,本諸九二年的精神,共同建立兩岸的良性互動”;一會又説,如果接受“九二共識”,“台灣就要亡國了”。他一方面奢談兩岸“政治統合”,另一方面又把“揚棄一個中國主張”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作為民進黨處理兩岸關係的“最高指導原則”。在兩岸經貿政策上,他忽而要推動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忽而又要與大陸打一場“經濟戰爭”。他一方面宣稱兩岸要“經濟整合”,另一方面又稱大陸市場的“磁吸效應”影響台灣的“國家安全”;他一方面聲稱“三通”是台灣必走的路,另一方面又不斷為“三通”設置政治障礙。現在陳水扁終於以他的“一邊一國論”,徹底戳穿了他上臺時的所謂“四不一沒有”不過是欺騙輿論的權宜之計,也宣佈了“百變阿扁”政治信譽的徹底破産。
當然,陳水扁的“台獨”理念一直沒有變。他的“多變”是為了實現“台獨”這個不變的目標。認清了陳水扁的“多變”與“不變”,也就可以看清這份辯辭中羅列的“善意”的虛偽了。
所謂開放“小三通”,其意圖之一在於以“小三通”減緩島內各界的壓力,拖延兩岸直接“三通”的進程。台灣的“境外航運中心”也並非著眼于“三通”,而是要爭取大陸的轉口貨源,增加高雄港的吞吐量。大陸本著讓利於中國人的態度促成兩岸“試點直航”,使該航線貨運量累計超過200萬個標準集裝箱,佔高雄港總運量的近1/9 ,而且九成以上的大陸貨船是滿載而去、空載而歸。究竟誰真正有善意,這一事實很能説明問題。
台灣當局標榜的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只是在“有效管理”上下足了功夫,並不見有什麼“積極開放”。它不僅要以“兩岸經貿安全預警系統”布建“長期安全網”、以“動態調節機制”和“專案審查機制”進行大陸投資的總量控制,而且動用情治系統力量大搞“經濟偵防”。這不是“積極開放”,而是和大陸打“經濟戰”。當然,為從大陸市場獲取利益,在島內經濟及工商界壓力下,臺當局也不得不做出一些開放舉措,但每次開放都是進一步退兩步。據台灣《商業週刊》今年4月對島內363家上市、上櫃公司的調查,67.8%的企業認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只是新版的“戒急用忍”政策。
儘管如此,大陸從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出發,在兩岸政治僵局難以打破的情況下,為積極推動“三通”,提出了民間對民間、行業對行業、公司對公司等更為務實和彈性的解決方式。大陸對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善意才是一貫的。
威脅“台灣安全”的不是大陸的武力,而是“台獨”勢力的分裂活動
辯辭還攻擊大陸不放棄使用武力的政策,是對台灣“安全的威脅”。這完全是因果倒置,目的在於煽動反大陸情緒,並配合國際反華勢力的“中國威脅論”。
為了中華民族早日實現偉大復興,世界上沒有人比中國人民更珍惜和平與發展的機遇,更希望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祖國大陸的對臺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主席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努力奮鬥》的重要講話中呼籲兩岸在一個中國基礎上,通過協商結束敵對狀態,明確表示“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儘管島內分裂勢力一再向一個中國原則挑釁,考慮到台灣同胞的切身利益,只要和平還有一線希望,戰爭未到最後關頭,大陸都會盡最大努力、盡一切可能追求和平統一。
真正威脅台灣民眾生命財産安全的恰恰是“台獨”分裂勢力。從李登輝到陳水扁,都一直在向國外採購大量先進武器。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的報告指出,1998年台灣已經成為世界頭號武器買主。台灣島內的武器密集程度和人均佔有量位居世界第一。他們已經把台灣變成了一個名副其實的火藥庫。陳水扁上臺後,不顧不斷增加的財政赤字,向美國購買更多的武器裝備。面對“台獨”勢力的挑釁,祖國大陸能夠無動於衷嗎?大陸不放棄使用武力絕非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島內以及國際上企圖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勢力。如果我們放棄使用武力,只會使這些分裂勢力有恃無恐,加快分裂步伐,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從而導致最終用武。陳水扁拋出”一邊一國論”,再次提醒我們,在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時,不能放棄使用武力,只有做好制止分裂的充分準備,才能最大限度地爭取和平,實現和平統一。危害台灣安全的,並不是大陸的武力,而是台灣的分裂勢力。
誰要“改變現狀”?誰在“改變現狀”?
在這份辯辭中,台灣當局指責祖國大陸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要“改變台灣現狀”,這完全是罔顧事實,顛倒黑白。
兩岸關係的最大現狀是什麼?就是一個中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是兩岸關係的特徵和基礎。祖國大陸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台灣當局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確認一個中國原則。李登輝上臺之初,為了鞏固權位,曾誓言“中國只有一個”,要繼承蔣經國的“立足台灣,放眼大陸,胸懷全中國的一貫精神”。但當他羽翼豐滿之後,立即顯露出他的“台獨”本質,圖謀通過“修憲”、“修法”等形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兩岸關係也隨之跌宕起伏、危機環生。民進黨上臺後則變本加厲,拒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否認“九二共識”,企圖以“漸進式”的策略達到分裂國家的目的。民進黨當局利用執政地位和資源,凍結“國統會”與“國統綱領”;全面清除島內統一、反“台獨”的標語口號;刻意以“台灣”取代“中國”,對所謂“護照”加注“台灣”字樣;強令以中國命名的學術與民間團體“更名”;讓“台獨”分子接掌重要的教育文化機構,改變“國史館”、“故宮”的定位;摒棄漢語拼音,強力推廣“臺語”教學;策動與支持島內外激進“台獨”分子進行所謂“台灣正名”活動。
以上的事實充分説明,利用手中權力改變台灣現狀的是李登輝、陳水扁等台灣的分裂勢力。他們不但破壞了兩岸關係穩定的基礎,破壞了台灣藉以發展的穩定環境,也破壞了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一國兩制”是維護台灣同胞利益和現狀的最好方式
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刻意歪曲和抹黑,是李登輝、陳水扁等“台獨”分裂勢力誤導輿論、抗拒統一的一貫手法。“陸委會”的這份辯辭又老調重彈,攻擊“一國兩制”是“矮化台灣”,使台灣“邊緣化”。
“一國兩制”方針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是實事求是,在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台灣與大陸現行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的差異,以及台灣同胞要求當家作主的願望,主張通過協商、談判,和平地達到統一的目標。在這一過程中,台灣享有和大陸一樣的平等地位。鄧小平同志曾經把“一國兩制”形象地比喻成“你不吃掉我,我也不吃掉你”,根本不存在“吞併台灣”的問題。
稱“一國兩制”是要將台灣“香港化”、“地方化”、“矮化”,則是一種別有用心的歪曲。“一國兩制”最初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首先應用於香港,此後又解決了澳門問題。台灣問題與港澳問題有共性,也有個性。共性就是台灣和香港、澳門一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個性來説,台灣與香港、澳門當然有差別,大陸的政策因而也有所不同。錢其琛副總理多次代表中國政府強調,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在解決台灣問題的過程中,將實施比香港、澳門更加寬鬆的政策。兩岸統一後,不僅台灣同胞現有的各種權益將得到切實尊重和維護,而且他們希望獲得的其他權益也將得到充分的體現,真正實現當家作主的夙願。一百五十年來,中國受到外國列強的宰割與淩辱,其中受害最深的是台灣同胞。台灣經受了50年的日本殖民統治。只有中國的統一和強大,才能保證台灣被割讓、奴役的歷史不再重演。
台灣的分裂勢力常常打著“本土化”的招牌推行“台獨”主張,這不但是幻想,而且必然把台灣推向戰爭的深淵。實際上,按照“一國兩制”實現祖國統一之後,台灣同胞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大陸不派行政人員和軍隊到台灣,不收台灣一分錢的捐稅,台灣同胞享有司法終審權,這才是在實際意義上可行的“本土化”。不僅如此,台灣同胞還可以到大陸參與對整個國家的治理,為祖國的繁榮、富強作出更大的貢獻。
“一國兩制”有“香港模式”和“澳門模式”。我們相信未來在兩岸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夠發展和創造出“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國家統一了,中國廣袤的國土、豐富的資源、巨大的市場,屬於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台灣怎麼會因此被“矮化”、“地方化”呢!恰恰相反,那些企圖將台灣從祖國分裂出去,使台灣成為仰賴國際反華勢力鼻息生存的附庸“國”的“台獨”分子,才是要“矮化”、“邊緣化”台灣!
台灣在歷史上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兩岸絕非“一邊一國”
這篇辯辭再次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並將“台灣”這一地域概念與“中華民國”等同起來,辯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不僅與事實相悖,在法理上也是站不住腳的。
台灣自古即屬於中國,從來就不是一個國家。1895年,日本通過侵略戰爭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馬關條約》,侵佔了台灣。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在《對日宣戰佈告》中昭告世界各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中日間一切條約。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國發表的《開羅宣言》,聲明台灣、澎湖列島係“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在法律上確認了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地位和日本侵佔台灣的非法性。1945年7月,中、美、英三國簽署、後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日本投降並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由於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便構成了盟國與日本間的國際協定。1945年10月25日,當時的中國政府正式收復台灣、澎湖列島,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後,中國在國際社會的合法代表由“中華民國政府”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這是國際法上典型的因革命所引起的政府更迭,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並未由此而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並不存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所謂“事實”。
台灣分裂勢力還有一個謬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對台灣行使管轄權,因而“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曾代表中國行使主權的“中華民國”是1912年成立的,對台灣也沒有行使過管轄權,但這並不能改變台灣主權屬於中國的事實。因此,1945年台灣理所當然地回歸中國。
陳水扁認為外界簡化其談話為“一邊一國論”是“誤解”,“完整的意思”應該是“主權對等論”。這種辯解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腳的。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是不可分割的,任何國家在國際法上只能擁有一個主權,一個國家也只能有一個政府代表國家行使主權。兩岸暫時的分離狀態絕不意味著台灣可以自立為一個“主權國家”。所謂兩岸“主權對等論”不是“一邊一國”又是什麼?
鼓動 “公投立法”意在搞“法律台獨”
臺“陸委會”的辯辭中還有兩個蠱惑人心的論點:一曰公民投票“最符合基本人權與民主”,只有台灣人民才有“權利”對台灣的前途、命運和現狀作決定;二曰公民投票是“基於自衛的、自保的、被動的”,公投法可以“備而不用”。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首先應該認清一個基本的事實,就是陳水扁要“認真思考”的“公投立法”,是企圖在人權、民主、自決的煙幕下,通過“公民投票”的形式來達到在法律上“台獨”的目的。如上所述,台灣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無論在國內法還是在國際法上,都是確鑿無疑的,且為國際社會所公認。台灣1945年回歸中國後即不存在戰後一些殖民地、託管地通過公民投票進行民族自決的問題。李登輝1988年1月18日接見美國眾議員索拉茲時也曾説過:“有關反對人士所提‘自決’主張,‘自決’是殖民地人民的主張”, 台灣“自無此問題存在的可能”,“本人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李登輝現在鼓動“公投立法“,是在打自己的耳光。
正因為在台灣搞“公投自決”名不正、言不順,所以島內分裂勢力在鼓噪“公投”的時候,總是不忘披著“民主、人權”的外衣,擺出“自衛、自保”的哀兵姿態。必須指出,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的主權,屬於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台灣的前途命運只能由全體中國人民共同決定。企圖以2300萬人中的一部分行使13億人的權利,本身就是反民主的,也是與“國民主權”原理背道而馳的。
至於所謂“公投立法”是“自衛、自保、被動的”,可以“備而不用”,更是欺騙伎倆。借“公投立法”製造公民投票的法律依據,進而搞“台獨公投”是民進黨等島內分裂勢力一貫追求的目標,幾乎“路人皆知”。“備而不用”不過是自欺欺人。
概言之,島內分裂勢力推動的“公投法制化”活動,無論是“立法”還是“入憲”,其目的都是搞台灣“獨立”,是極其危險的。“公投台獨”就是“公投戰爭”,只會將台灣引向災難。
國際社會普遍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沒有“台獨”的空間
辯辭指責祖國大陸“在外交上打壓台灣的活動空間”。事實是,對於台灣人民同世界各國和地區之間進行的經濟、文化以及人員的交流與往來,只要不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祖國大陸從來不持異議。長期以來,台灣一直與世界上眾多國家和地區保持著廣泛而密切的非官方經貿聯絡與文化往來。台灣每年進出口貿易額超過2000億美元,每年到世界各地旅遊、經商、求學和進行學術、文化、體育等交流活動的台灣同胞超過百萬人次,台灣加入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已逾800多個。台灣以“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的身份加入了WTO ,作為一個經濟體參與亞太經合組織、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或地區性經貿組織的活動。如果祖國大陸真的在“打壓台灣的活動空間”,情況便不會是這樣。不僅如此,祖國大陸的駐外機構還盡最大的努力保護台灣同胞在國外的合法權益。當台灣同胞在海外遇到危難時,及時伸出援手幫助他們脫離困境,令他們深切感受到了來自祖國的溫暖親情和同胞之愛。
但是,祖國大陸對於台灣當局以擴展“活動空間”為名,在國際上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圖謀分裂國家的活動是絕不能坐視不理。這是涉及到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大是大非問題,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應該做而且必須做的。這裡要正告台灣分裂勢力,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上,不要期待大陸作“東郭先生”。國際社會普遍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台獨”的“空間”只會越來越小,這是大勢所趨。這裡還要指出,“金錢外交”是台灣當局的“專利”,不要張冠李戴給大陸亂扣帽子。聯合國的2758號決議,世界上160多個國家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難道是能用金錢收買的嗎!
“民主、自由、人權、和平”絕不是“台獨”的擋箭牌
“陸委會”的辯辭對陳水扁的“台灣要走自己的路”,也做了“詮釋”,聲稱“是指台灣的民主之路、自由之路、人權之路、和平之路”。
在當今世界,對民主、人權、自由存在著不同的認知。中國政府一直為完善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治、保障全體中國人民的合法權益而不懈努力。正是本著民主、人權、自由、和平的精神,祖國大陸才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政策,使兩岸都能保持各自選擇的社會制度及生活方式。祖國大陸樂見台灣社會朝著健康的民主方向發展,希望2300萬台灣同胞能充分享有他們所認知的民主、人權與自由。兩岸之間並不存在制度之爭,只有分裂與反分裂之爭。台灣當局領導人如果認為拿民主、自由、人權作擋箭牌即可達到“台獨”的目的,那就打錯了算盤。
當前,台灣同胞“民主、自由、人權、和平”之路在何處?大家都清楚,台灣民眾最大的願望就是“求安定、求和平、求發展”,希望兩岸關係穩定,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並充分利用大陸市場提供的無限商機,使台灣經濟能儘快走出目前的困境,進而發展繁榮。然而,民進黨當局上臺後,頑固堅持“台獨”理念,使兩岸關係僵持、緊張,也使島內政爭不斷。一場持續百日的“核四政治風暴”,造成高達數百億新台幣的直接經濟損失。股市下泄,民眾財産嚴重縮水。8月3日,”一邊一國論”一齣,台灣股市應聲暴跌284點,創下8個月以來最低點,一天之內5000多億新台幣的股民血汗錢化為烏有。台灣媒體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50%的台灣民眾對”一邊一國論”可能造成兩岸關係惡化表示“擔憂”。可以説,陳水扁上臺兩年以來,台灣民眾不僅沒有選擇“安定、和平、發展”的自由,一些生活基本保障都喪失了。然而,“台獨”勢力仍不以蒼生為念,為一黨之私、一人之利,再次惡化兩岸關係,挑起島內的統“獨”矛盾,製造族群對立。試問這是走“自由、民主、人權之路”,還是無視、踐踏民意?陳水扁聲稱“要走自己的路”,絕不是所謂“自由民主之路”,而是“台獨之路”。
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兩岸關係穩定和健康發展的基礎,對亞太地區和平與穩定也至關重要。維護一個中國原則,是出於全體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祖國大陸在這個原則問題上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歷史已經證明,李登輝企圖以“兩國論”挑戰一個中國原則,結果尤如蚍蜉撼樹。陳水扁拋出”一邊一國論”後,不但引起大陸同胞的同聲譴責,在島內和國際上也引發了批判聲浪。我們奉勸台灣民進黨當局,不要為一黨一人之私利,而用廣大台灣同胞的根本利益作賭注,不要把台灣同胞推到“台獨”的絕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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