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自主確定是否收費
■每筆費用不得超過2元
■持卡消費不在收費之列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就商業銀行向持卡人收取ATM(自動櫃員機)跨行取款手續費一事發表談話,稱商業銀行的這一舉動符合現行有關政策規定。
央行新聞發言人説,2001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銀行卡跨行交易收費及分配辦法的通知》,其中規定:發卡銀行對持卡人跨行取款是否收費,由各商業銀行總行自主確定,但無論同城或異地,每筆取款的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2元。與此同時,全國銀行卡辦公室就此下發有關説明,指出商業銀行內部異地取款手續費不包括在內。目前,各行在收取異地跨行ATM提款手續費時,除了2元錢的跨行費用,還會依據交易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異地費用。
央行發言人稱,適當收取手續費,有利於鼓勵商業銀行增加ATM設備投入,改善用卡環境。另外,還有利於引導和鼓勵消費者持卡消費。因為持卡消費,無論是否跨行,均不必支付任何手續費。同時,還能起到控制小額取現交易,降低商業銀行業務運營成本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