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的“大陸委員會”昨天公佈對“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草案”的修訂,進一步擴大對台灣高科技産業人員赴祖國大陸任職的限制。這一嚴苛管制辦法一公佈立即再次遭到島內輿論的強烈質疑和反對。
台灣當局科研主管部門於今年4月間,草擬了《台灣地區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草案》,並送交“陸委會”審核。該“草案”對台灣高科技人員進入祖國大陸實行種種不合理限制,早已引起台灣工商界的強烈反對,島內輿論也斥之為“科技戒嚴”。但昨天“陸委會”公佈的“草案”修訂結果,在“管制”上卻更加變本加厲。
據公佈,原來擬議中的管制範圍包括“晶圓廠黃光區微影製程之研發人員”,現在的修訂管制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台灣當局的機關人員及部分接受官方出資、補助的科研人員等;原來規定一些經事先申請可赴大陸任職的人員則被“絕對禁止”申請前往大陸;與台灣當局科研主管部門有關的事業機關也被納入管制之列等。(廖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