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1985年正式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目前已擁有世界自然文化遺産28處。日前,我國開始對14處在1996年以前進入世界遺産名錄清單的項目進行全面自查,以配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項目監測評估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將在國家文物局、建設部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委員會的三方配合下全面進行,所涉及的14處世界遺産分別是長城、北京故宮、陜西秦始皇陵、甘肅敦煌莫高窟、週口店北京猿人遺址、山東泰山、安徽黃山、湖南武陵源國家級名勝區、四川九寨溝國家級名勝區、四川黃龍國家級名勝區、西藏布達拉宮、河北承德避暑山莊及周圍寺廟、山東曲阜的孔府和孔廟及孔林、湖北武當山古建築群。
這14處遺産將在今後的兩個月時間裏,根據國際公認的文物保護準則,對各自的保護狀況進行全面的專業檢查、審議和評估,尤其是要對照最初的申報文本,一一審核如今的保護狀況。
據了解,世界遺産委員會有權根據評定結果,把保護狀況存在嚴重問題的世界遺産項目列入《瀕危世界遺産名錄》。我國的世界遺産雖然還沒有一處被列入瀕危名錄,但一些遺産項目也出現了錯位開發和過度開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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