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公室和國家林業局、建設部日前共同認定,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山東、甘肅等8省(區、市)成為第二批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的地區。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2個省(區、市)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全國治理公路“三亂”取得新的進展。
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是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新目標和新要求。去年底,交通部、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公佈第一批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省市名單後,全國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繼續保持從嚴治理的態勢,保證了公路幹線的暢通,特別在元旦、春節和“五一”期間,沒有發生公路“三亂”反彈,在擴大治理成果上取得了新的進展。
為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交通部、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要求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將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放到全面落實“三個代表”的高度來認識,切實把做好轄區內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已經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的省(區、市)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所取得的成果還很脆弱,稍一放鬆,就會反彈。這次沒有進入名單的省(區、市),特別是交通幹線多、車流量大、治理難度也比較大的地區,要認真分析本地區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切實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目前還沒有申報的省(區、市),要切實將實現所有公路基本無“三亂”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原有治理工作的基礎上,再加一把勁。
交通部、公安部、國務院糾風辦要求,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要繼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對本地區、本部門的治理工作負總責,要將這項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狠抓責任制的落實。要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的要求,在政策上嚴格把關,未經國務院批准,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準上路設站、收費和罰款,不得以任何名義下達收費、罰款指標。經國務院批准允許臨時上路的部門,要在站點設置、上路人員、執法行為等方面從嚴把關,明確責任,嚴格規矩,預定任務完成後及時撤站。
三部門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注意抓典型、抓查處、抓曝光,保持治理工作的力度。要繼續加強對公路“三亂”問題多發時期以及重點地區、重點路段的監督和檢查,堅決查處並糾正違規上路、執法不規範以及亂罰款等“三亂”行為,對那些頂風違紀搞“三亂”的人和事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不僅要處理當事人,還要追究地方、部門和單位領導的責任,典型案件還要公開曝光。對出現公路“三亂”嚴重反彈的地區要堅決“摘牌”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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