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今天全文播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
意見指出,兩年多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長江上遊、黃河上中游等地區認真開展了退耕還林的試點工作。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得力,退耕還林試點工作進展良好,取得了一定經驗。實踐證明,黨中央關於退耕還林的決策和“退耕還林、封山綠化、以糧代賑、個體承包”政策措施是完全正確的,深得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擁護,是加強西部地區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的重要舉措,也是貧困山區農民脫貧致富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強對退耕還林試點工作的指導,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退耕還林還草工作的若干意見》,對確保退耕還林的順利實施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保證作用。但是,在試點期間也出現了一些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有些政策措施也要進一步完善。為把退耕還林工作紮實、穩妥、健康地向前推進,就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作出規定。
意見共分七個部分: 一、退耕還林必須遵循的原則。二、科學制訂規劃,加快退耕還林進度。三、認真落實林權,調動和保護農民退耕還林的積極性。四、切實抓好糧食補助兌現,確保農民口糧供應。五、必須做到種苗先行,保障種苗供給。六、落實退耕還林各項配套措施,鞏固退耕還林建設成果。七、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確保退耕還林工作順利進行。
意見突出強調了退耕還林要與農民吃飯、增收、地區經濟發展相結合,強調了生態建設與保護並重,強調了進一步完善檢查監督機制。對於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種苗補助費、植被恢復方式、補助糧發放等問題都有明確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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