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經在佔全國人口85%的地區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到2010年,我國將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保障所有兒童受教育的權利。這是我國在《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目標。
我國政府十分重視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提高兒童受教育水平。在基本實現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主要教育目標的基礎上,在《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中提出了新的目標。新《綱要》規定,到2010年,要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使小學適齡兒童凈入學率達到99%左右,小學5年鞏固率提高到95%左右,初中毛入學率達到95%左右,使流動人口中的兒童基本能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同時大力發展特殊教育。
新《綱要》提出繼續發展0-3歲兒童早期教育,使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適齡兒童基本能接受學前3年教育,農村兒童學前1年受教育率有較大提高,我國適齡兒童基本能接受學前教育。新《綱要》提出,要有步驟地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全國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0%以上,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為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新目標,我國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把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作為人才戰略的基礎工程,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完善教育投入機制,增加教育投入。國家不斷完善並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提高全社會的教育法制觀念和有關法律知識水平,積極推進依法治教。國家整體推進素質教育,繼續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培養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翟偉 呂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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