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今天發佈關於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並於近日在全國開展大規模清理整頓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利用互聯網經營藝術品、音像製品、網絡遊戲、演出活動的日常監督,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從今年5月10號到10月1號在全國開展“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治理行動。各地要對現有“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徹底清查,重新審核登記。
凡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證照齊全,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換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對證照齊全,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或證照不全的,限期停業整頓,經整頓仍然不能達到規定條件的,一律關閉。對無證經營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律取締。
通知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每一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60台,且每台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其它地區每一場所的計算機設備總數不得少於30台,且每台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
通知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周邊直線舉例200米內開設“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設立集中經營場所或集中經營街區。必須實行消費者入場登記制度和場地巡查制度。允許未成年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每日8時——20時進入“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但在線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入,必須由其監護人陪伴。“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間上網。凡違反規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該場所的《文化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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