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湛江走私聚乙烯案4罪犯被嚴懲  
05月11日 09:39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湛江海關偵查分局立案偵查的一起走私進口聚乙烯案作出終審判決,依法判處被告人謝克、張建勳有期徒刑4年,各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判處被告人賴鵬、楊偉雄有期徒刑2年,各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據介紹,1998年初,謝克與他人商定進口聚乙烯,由謝克負責辦理有關通關、內陸運輸等事宜,事成後將得到每噸800元的酬金,謝克還提供其所在公司的帳戶作為轉帳之用。

    同年5月,99噸聚乙烯運抵湛江港,謝克的同夥聯絡張建勳要他設法拿到《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到海關進口這批貨物,並許諾支付每噸700元的手續費。之後張建勳又通過賴鵬找到楊偉雄幫忙,許諾支付給其每噸600元的手續費。於是,楊偉雄與某公司商議後用該公司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到湛江海關報關進口了99噸聚乙烯,事後謝克開具了金額為69300元的支票給張建勳作為報關的手續費。

    5月16日,當謝克等人將聚乙烯提運到湛江火車南站準備發往西安時被湛江海關當場查獲。此案是一起利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行走私的案件,案值88萬元,偷逃稅額約34萬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謝克與張建勳無視國法,利用賴鵬和楊偉雄提供的《手冊》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將購銷貿易的普通貨物報關進口,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繳稅額約34萬元,其行為均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責編:王京 來源:新華社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