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4月9日在德國柏林簽署。這是我國在此領域內與西方發達國家簽署的第一個政府協定。根據協定,兩國的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等值,學習成績優秀的中國學士畢業生在通過德國大學相關考核後,可以在德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中德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學歷等值,這將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兩國在校大學生和已大學畢業人員進入對方國家高等教育機構進行學習和深造,並取得更高學位。
中德兩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自1999年開始,就高等教育學位學歷相互承認問題進行磋商,雙方專家對對方國家的高等教育體系和教學內容做了全面深入的比較考察,並在此基礎上確認,兩國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和已大學畢業的人員可以直接或在通過資格考核後進入對方國家高等學校繼續學習或攻讀高一層次的學位課程,其學分及學習或畢業成績可以連續計算。
據悉,我國已有200多所高等院校與德國近百所大學建立了校際合作關係,我國目前在德各類留學人員有近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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