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産,責任重於泰山——江澤民總書記發出的警示,在中國南部一個偏遠的山區縣得到有力驗證!
與此相關的“7.17 ”這個數字,已成為富有特定含義的一個特大礦井事故的代碼數字。這個事故及這個代碼,將因它的極為嚴重、極為罕見和極為惡劣而成為我國新世紀安全生産的一個黑色記憶!
事情發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丹縣。千百年間鮮為人知的南丹,10多年來因對豐饒的礦産進行大規模的開採而聲名日重,以致擁有“中國錫都 ”之稱。而因開採中的非法違規和無序混亂鑄成的2001年“7.17 ”特大事故,也使南丹從反面“名滿天下 ”,並向世人敲響沉重的警鐘!
國務院調查組對南丹“7.17 ”特大礦難在歷經5個月的調查之後,于1月9日對社會公佈了調查結果,並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處分,對這起事故中的涉黑、涉惡、經濟犯罪等問題,有關部門將繼續深入調查。被稱為“驚天大案 ”的南丹“7.17 ”事故,已有了調查答案和初步處理結果。一直密切關注此案的人們心中待解的謎團還有:這起罕見礦難是如何在發生後被緊緊隱瞞了半個多月的?南丹“7.17 ”留給人們什麼樣的警示?現在,讓我們一起回顧和思考這個讓人無法忘卻也不能忘卻的黑色“7.17 ”。
特大事故:從傳聞到撕開黑幕一角
與往常的重大事故不同,發生在網絡時代的南丹“7.17 ”特大礦井事故,首先傳聞于最具現代傳播手段的互聯網上。網上最早的簡單報道稱:據傳南丹拉甲坡礦和龍山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有重大礦工死難!
這是7月下旬即27日前後的事情。此時,後來被證實確屬“驚天大案 ”的這個特大事故已被掩捂了整整10天之久!而按照國家規定,凡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國務院。
最早獲知信息的不是權力機關而是新聞媒體。在網上傳播的前兩天,南寧多家新聞單位就接到了同一內容的電話舉報。很快,富有責任感、正義感而又具有職業敏感的新聞記者(包括中央駐桂和南寧一些地方傳媒的記者)以最快的速度趕赴遠在南寧480公里外的南丹展開實地查證。
正是記者們深入、艱辛甚至不避凶險的查證,揭開了“7.17 ”特大事故的黑幕蓋子。
查證一開始,記者們就強烈感受到對方力量的“強大 ”和手段的卑劣!一個近乎天方夜譚卻又千真萬確的事實是:幾乎所有實地查證的記者,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礦井事故責任方的跟蹤、盯梢、阻攔和威脅,個別記者甚至被黑惡分子持兇器追趕脅逼。採訪中的這種“特別待遇 ”,改革開放中投身新聞事業的記者們前所未歷,甚至聞所未聞!
此時,記者們已十分清楚,自己身處何種境地。同時也進一步感到,這當中必然隱藏著見不得記者也見不得公正和亮光的醜惡。這更激起了記者們的無比義憤和衝破阻力揭示真相的決心。
記者們查證的困難在於,僅從表面看,幾乎看不出任何事故跡象。一方面,發生地的官方,對此的回答總是驚人的一致:沒有聽説發生過重大事故,沒有聽説有死人!另一方面,事故礦主及其下屬,也都一口咬定這裡早已按照上級的指示實行停産整頓,近一兩個月根本沒有進行井下生産。在發生特大礦難的礦井入口,也出奇的平靜,難以看出事故痕跡。而在礦區詢問,礦上人員在巨大壓力下都是一個腔調:不清楚,不知道。
事情從事故中死裏逃生的礦工及死難者家屬中得到突破。當記者們從外圍了解到這些,細心作了錄相和取證,並把這些查證所得報告給自治區領導和中央,事情因此有了決定性和戲劇性的變化。
8月2日,人民日報關於南丹“7.17 ”特大事故的緊急報告以 “信息專報 ”的形式上送中央,國務院總理朱鎔基閱後當即嚴厲批示:如此重大事故必須查個水落石出!
瞞!瞞!瞞! 瞞個密不透風
南丹“7.17 ”特大事故的嚴重和惡劣,不僅在於事故重大和死難者眾多,而且還在於一個字:瞞!長達半個多月的瞞!官商一體經精心策劃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瞞!動用黑惡勢力進行威脅封殺的瞞!而且一度瞞得嚴嚴實實,幾乎到了密不透風的程度!
發人深思之處在於,這種膽大包天的瞞,竟然就發生在全黨全國深入學習貫徹江澤民總書記“七一 ”重要講話和“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的時候,發生在黨和國家對安全生産頻頻警示三令五申的時候!
南丹縣及河池地區原主要黨政官員竟然敢於與“7.17 ”事故礦主相互庇護,運用權力、財力、武力等多種力量和手段,對這一特大事故實行“攻守同盟 ”,企圖一瞞到底,這使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大為震驚和震怒!已與礦山事故打了幾十年交道的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國務院調查組組長張寶明,經實地查證後憤怒指出:如此特大事故還敢官商勾結隱瞞不報,實在令人髮指,全國罕見!
問題是,這些人為何要抱成一團隱瞞?怎樣隱瞞?對誰隱瞞?是什麼力量和誘惑使這些人敢於鋌而走險,對社會、對輿論、對上級、對中央拼死隱瞞?
從事故發生的7月17日淩晨3時40分,到中央領導從媒體的揭露和報告中獲悉並作出嚴厲批示的8月2日,相距整整17天!在信息化高度發達的今天,南丹事故責任人是如何實現長達半個多月的“成功 ”瞞報的呢?與此相關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在這麼長的時間中,對此負有責任的從當地黨政、政法到紀檢、監察等機關,都對這起特大礦難耳目失聰失靈了呢?
客觀地説,事故責任者佔有“地利 ”。事故地點即南丹大廠礦區龍泉礦冶總廠拉甲坡礦和龍山礦都地處深山,礦井發生重大透水後,即時動用“護礦隊 ”封死道路出口,切斷所有電話,就斷絕了與外界的往來。事故礦主黎東明確實這樣做了,而且做得熟練迅捷。
其次,事故礦主擁有足夠的人力和財力,對處理這種突發事故也早已輕車就熟,經驗豐富。事故發生的第二日即7月18日,礦主就出動“護礦隊 ”和為其服務的黑惡勢力,對死難者家屬分別上門 “通情況,做工作 ”,以財封口,支付一筆撫賠金;同時以勢威嚇,揚言誰家透露出去,今後不僅不再安排到礦上做工,還要小心腦袋!
第三,透水事故地點是在離礦井出入口數千米遠、垂深達六七百米的礦井底部,出事後,井口毫無痕跡,井下寂靜無聲。因這些礦井都是違法開採違規作業,只有一個進出口,井下嚴重缺氧、高溫、不通風、有毒氣,停産時外人根本無法到達事發深處。井口如瓶口,如此“守口如瓶 ”,外界確實很難知曉。
然而,如果事故礦主僅憑上述三條,依然難以瞞天過海。畢竟,離事故地點40多公里就有黨的縣委和人民的政府,還有公安、紀檢、監察、安全監督等部門……
令人痛心的是,此時此地的南丹縣委、縣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公安、紀檢、監察、安全監督等部門,都難以發揮正常作用和功能了。黨和政府的相關機器,都被嚴格控制于另一種力量並表現出驚人的麻木!其主要原因在於:縣委書記、縣長和分管安全生産的副書記、副縣長,都已與事故礦主結成同盟,決心要瞞報到底了。後來查證表明,河池地區的黨政主要領導也已加盟到“瞞 ”的這方來了--這才是“7.17 ”特大事故得以瞞報半個多月的重要癥結所在。
這種瞞報的大膽和“堅決 ”,讓中央先後到達的兩個調查組都大為吃驚。也使自治區黨委書記曹伯純和自治區主席李兆焯大感意外。本應是視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河池和南丹地縣主要黨政領導,在這種重大的人命關天時刻,竟膽敢站到人民和正義的對立面,站到“三個代表 ”的對立面。他們在臺上説的,已與他們實際做的完全背離!
事實上,就在事故發生的當天即7月17日,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就接到了事故報告。之後,這個“事故瞞報同盟體 ”將事故真相隱瞞了10天,才被知情人洩露給新聞媒體。在媒體聞訊紛起調查,自治區主要黨政領導聞訊也多次追問並責成地縣調查後,“同盟 ”者們居然還堅守了整整一週!直至8月2日深夜,也就是在中央領導作出重要批示之後,河池地區負責人才向電話向自治區報告:南丹礦區確實發生重大透水事故,初步查明有70多人失蹤。
在創造了現代特大事故瞞報紀錄的這一週中,偏遠的南丹縣相關責任人面對紛至踏來的新聞記者,面對自治區的一再追查,面對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的先期明查暗訪,都一律給予同樣的明確回答:沒有發現重大透水事故,沒有發現事故傷亡。
這期間,最典型最具“膽量 ”的瞞報場面是在8月1日。自治區黨委書記曹伯純這天特地從南寧趕到南丹,先察看傳聞中的礦井事故現場,再到地區所在地聽取彙報,參加彙報會的有河池地區和南丹縣的主要黨政領導,地、縣有關部門負責人,奇怪的是,到會者異口同聲重復著一個認定:至今沒有發現重大事故和死人!
而在這前一天,7月31日,一份蓋著廣西壯族自治區經貿委和廣西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兩個公章的事故調查報告,傳報給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認定結論是 “據核查 ”,“沒有發現有發生重大透水傷亡事故的情況 ”。
其實,早在今年初,廣西就派出由一名副廳級幹部帶隊的整頓大廠礦區礦業秩序工作組,該工作組一連數月長駐南丹進行“調查 ”和“整頓 ”。在發生“7.17 ”特大事故的前後,這個工作組也一直在南丹,並於19日即事故發生2天之後就根據傳聞對此進行專題調查。
令人遺憾的是,負有直接使命又應當十分熟悉南丹的這個工作組,直到中央領導批示之前,仍對事故持否定態度。如果説,南丹縣有關黨政領導與礦主結成同盟隱瞞事故是出於某種目的,那麼,作為廣西安全生産的主管部門及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機構,特別是這個最應掌握南丹礦區情況的“工作組 ”,是因為什麼而失去應有的調查力和判斷力的呢?
查!查!查! 查個水落石出
在人民當家做主的中國,在黨已把是否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視為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的今天,這種官商勾結、草菅人命的腐惡,決不能讓它有藏身之地。為此,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的多次批示,都特別強調一點:查!不管涉及哪,涉及到誰,都堅決查個水落石出!
為了查個水落石出,就在中央領導作出批示的第二天即8月3日,由國家經貿委主任李榮融率領的中央調查組飛赴廣西;4日,直奔南丹事故現場;6日,李榮融在京對記者談話發佈:調查證實,南丹“7.17 ”透水事故是特大事故,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的情況確實存在,調查中發現有黑惡勢力參與其中。同日下午,國務院領導在北戴河研究制定了對這一特大事故的深入調查方案。
8月8日,以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副主任、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局長張寶明率領的國務院調查組一行40多人飛抵南寧。調查組副組長由國家公安部副部長羅鋒和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擔任,中央8個部委派員參加。9日,調查組抵達南丹,由此展開對南丹“7.17 ”特大透水事故的全面調查。
雖然調查組成員此前對各種重大事故都已有所接觸,對南丹這一特大事故的複雜性已有所了解,但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隨著“7.17 ”特大事故真相及相關黑幕的逐漸撕開,調查組從領導到成員,仍無不為案情的重大複雜和觸目驚心而大為感慨!
南丹“7.17 ”特大事故的錯綜複雜,就複雜在此案既有事故礦主的知法違法,也有相關黑惡勢力的藐法亂法,更有黨政官員的貪贓枉法!“商、黑、官 ”三位一體的背後,還有深刻的社會背景,有非法礦主們長期得以“合理 ”存在並大肆瘋狂侵吞國家礦産資源的幕後縱容和支撐……
國務院調查組先後經過50天的調查,才查清這起特大事故隱瞞的過程:
——事發當天即7月17日,拉甲坡礦礦長黎家西、龍山礦代理礦長黎啟樂就從井下內線電話得知礦井被淹,並於早上7時左右報告了龍泉礦業總廠總經理黎東明。
——同日17時,黎東明向縣委副書記莫壯龍報告了拉甲坡礦井死亡40多人的情況。20時,莫壯龍和副縣長韋學光(分管礦山生産、安全兼縣安委會主任)在大廠賓館聽取龍泉礦冶總廠副總經理王國亮的事故報告,並將此消息報告給縣委書記萬瑞忠。同時,王國亮用電話向南丹縣安全生産管理局副局長韋海聯做了彙報,稱事故就此為止,不要外傳。也沒有採取措施進行搶救。
——18日上午10時,莫壯龍、韋學光在大廠礦管分局會議室召集6個礦礦主開會,沒有向與會者通報事故實情。下午,縣長唐毓盛用電話催促莫壯龍要儘快找到黎東明。莫壯龍、韋學光于19時與黎東明在車河鎮橋頭會面,黎東明説,這次事故死了70多人,已安排賠償資金了,準備通知死者家屬來。韋學光説:“這事如果上報,你們企業的人肯定挨勞改,我們也挨調動和降職。 ”
——當晚8時左右,在縣長唐毓盛的建議下,萬瑞忠決定在自己的辦公室召開萬、唐、莫、韋碰頭會。莫壯龍彙報了白天的事情後説,企業不報告,由企業處理,現場絕對看不出什麼問題。韋學光説,出事的巷道淹水很深,屍體浮不上來。經過一番議論,最後訂立攻守同盟,萬瑞忠説,企業沒有正式報告,由企業處理,我們可以不理,以後萬一有事企業自己負責,由黎東明負責,這事只限于我們4個領導知道,不要擴散。
——19日上午,莫壯龍、韋學光、趙桂華(自治區礦山整頓領導小組副組長)等人以接到有關事故的消息後,安排人員進行假“調查 ”,並要求以作好記錄和按手印的形式確定沒有發生重大透水事故。23日下午3時,自治區礦山安全整頓工作組在縣委6樓會議室召開通報會,工作組負責人趙桂華説,接到舉報後曾派人調查過,沒有證據能證明存在“7月17日事故 ”。
——28日淩晨1時,萬、唐在縣委6樓會議室召開緊急會議,沒有如實通報“7.17 ”事故,並由唐簽發了給地區行署的“沒有事實證明有傷亡事故 ”的明傳電報。31日上午8時20分,唐再次簽發了給地區行署的明傳電報中稱“5月20日開始我縣所有的礦山企業均停業整頓,沒有人員在井下作業,所謂'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傳聞沒有事實依據。 ”
——8月1日,自治區黨委曹伯純書記一行到南丹調查此事時,萬、唐和在場的地區黨政領導都沒有如實彙報事實真相,而且把大量的會議記錄、筆記等相關資料銷毀。
直到8月6日,紀檢監察部門對萬瑞忠等人採取措施後,才逐步交待了與黎東明等人惡意串通,瞞案不報的問題。
8月20日,隨著礦難井下抽幹水,查明死難礦工81人,一批涉案礦老闆、黨政責任人被逮捕被審訊,真相逐漸顯露出來。“水落屍出 ”之後,便是案件初步“水落石出 ”之時。
至此,應當了解一下發生這次特大礦難的礦床。以便弄清楚是什麼力量使黎東明等無視法規長期進行非法開採,又是什麼力量使當地一些黨政官員與這些礦老闆死死勾結。
到過南丹礦區的人,無不為這個礦區的富有大為驚嘆。其儲量之大,品位之高,早已聞名於世。這裡錫的儲量居全國之首,錫礦年産量佔全國總産量的60%、世界總産量的 20%,南丹因而有“錫都 ”之稱;稀貴金屬銦的潛量居世界第一,銻、鉛、鋅等多種金屬均有豐富儲量。南丹礦産資源的潛在價值達700億元。專家説,這種大儲量、高品位而又有多種金屬共生的特富礦田,國內絕無僅有,國外也極少見。此次出事的105號礦體,更是世界罕見的含錫富礦體,最高品位含錫量高達 65%。行家説,這確是比金礦還要值錢得多的稀有礦床!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極為珍貴的國家特富礦田,已被長達10多年的嚴重非法違規而又大量的狂挖亂採破壞得令人痛心了。調查表明,整個礦區只有國營華錫集團(即原大廠礦務局)具有合法的採礦權,包括這次發生特大事故的龍泉礦冶總廠所屬的兩個礦井在內的數百個民採礦窿,都屬無證(採礦證)開採。同樣,包括這次事故的礦主即富甲一方、鼎鼎大名、據傳超過10億元身家的黎東明在內,也沒有合法的採礦權。這些民採礦主,既違法,又違規,打井採礦時一概沒有圖紙,沒有在緊急情況下可兼作逃生用的排氣口,沒有必備的通風換氣設備,中毒、工傷、崩塌死亡等時有發生。整個礦區在這種不擇手段的狂挖濫採和驚人的糟蹋、浪費下,已變得險象叢生。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德學對此概括了三個“百 ”:百孔千瘡、百病待醫、百廢待興。
應該仔細看看透水事故所在的礦體及現場。
這是南丹大廠礦區蘊量最富的105#礦體,誰能開採105#礦體,誰就能發大財。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不法礦主們將法規和礦工安全通通置於腦後了。尚在勘查之初,數十個礦窿便從四面八方鑽洞打井由地表深處包抄進來,有人將此比喻為如同當年圍打淮海戰役。其中有6個礦主8個礦窿,都挂名在南丹縣富源礦業探採有限公司名下。富源公司是南丹縣政府下屬的擁有正式“科級 ”編制的公司,公司的歷任董事長和總經理都由縣政府要員擔任,現任總經理是縣礦産局局長(已被刑事拘留)。這家公司也只有一張來路奇特的探礦證而沒有採礦證。富源公司就利用這張探礦證與6個礦主及215探礦隊“合作 ”,而合作的結果就是“假探礦之名,行盜礦之實 ”。幾年下來,“探礦 ”未見成果,而五花八門的採挖井道,則已縱橫交錯上下迭加有如蜘蛛結網了!
黎東明的拉甲坡礦和龍山礦,就是挂名于縣政府的富源公司旗下。就是這兩個長達數千米、地表垂直深度達六七百米的非法礦井,成為“7.17 ”特大事故的引爆場所。
至此,給人們留下的是一連串與此相關的大問號:不具備探礦資質和條件的縣政府所屬的富源公司,是怎麼得到地礦管理機關核發的探礦證的?這種“假探真採 ”的行為為何得以長期存在?黎東明等礦主長期非法、公開的瘋狂盜採為何沒有引起官方應有的警惕和查處?據了解新近10年間,幾乎年年都有省部級領導帶隊到南丹礦區調查和整頓,但問題卻又年年都“濤聲依舊 ”,這又是什麼力量使得上級機關和主管部門對此無能為力呢?
不是尾聲:相關問題仍在嚴肅查處中
今天,2002年的第九天,也就是在南丹“7.17 ”特大礦難發生近半年之時,國務院已公佈了對這起安全事故的調查結論意見,相關人員已受到追究和處分。同時,另有一批涉案人員或者已被逮捕,或者正由紀檢和監察機關進行審查。
當然,事情到此遠未結束。所謂“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南丹事故在查明原因和死難者之後,如何嚴加治黑、治亂、治貪、治瞞,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好些有識之士指出,南丹礦區要由大亂實現大治,必須堅決嚴懲與此次事故和與南丹礦區久亂不治有關的種種腐、黑、貪、瞞、騙,同時在在管理和監控體制上進行總結和反思,進而探求出一條既能科學有序地開採、又能有效地防範腐惡和監控事故、並能合理兼顧國家和地方利益的道路來。
透過黨中央國務院對南丹事故的堅決查處,人們從中獲得感悟:法律的尊嚴、國家的利益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神聖不可侵犯,任何人對此進行挑戰或給予藐視,必然會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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