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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大樓失敗 行業黑幕曝光  
12月02日 10:37

    隨著西部地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快,城市民用建築爆破企業迅速崛起,“拆遷爆破”充滿了巨大商機和高額利潤。然而,在這個新興行業“繁榮昌盛”的背後,私自發包、越級施工、違規經營以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混亂等等,也向人們展示著同行傾軋、不正當競爭的殘酷現實。

    手裏沒有“金剛鑽” 卻能攬到“瓷器活”

    今年10月,成立僅僅一年半的青海協力爆破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活動”,在沒有進行招投標的情況下,與西寧市城建開發總公司簽訂了爆破拆除西寧市一座7層商住樓的合同,具體運作由城建開發總公司下屬的西寧正華建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負責。

    工程到手後,11月13日,在沒有對原建築設計圖紙認真分析研究的情況下,協力公司為第一次爆破召開了“工作彙報會”,邀請負責工程發包的正華公司副總經理胡剛,以及青海金慧建築公司總工程師田進慧參加。

    會上,發包方負責人胡剛對不夠施工資質的協力公司提出“原則上要求人工拆除六層、七層磚混結構後再實施爆破”的要求。

    田進慧則發表意見認為,為了取得較好的爆破解體效果,不宜將六、七層人工拆除,否則上部重量減輕,會使定向傾倒有難度……還是一次性爆破較好。

    隨後,協力公司又向正華公司解釋,一次性爆破拆除不僅能夠確保爆破解體效果,安全系數也較人工拆除兩層要高;以協力公司的技術水平完全有能力勝任此項爆破工程任務。

    就這樣,“專家”和發包方同意了事後被證明完全錯誤的《爆破方案》。而在此前,協力公司只爆破過兩座鍋爐房煙囪和一處景亭,根本沒有爆破拆除樓房的經驗和實力。

    這印證了爆破行業的一句行話:沒有不敢炸的,只有掏不起錢的。

    1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協力公司合上了第一次起爆的閘門。一聲巨響過後,炸藥全部引爆,樓房卻巍然未動,只是做過預處理的底層支柱受到了較為嚴重的破壞。

    爆破失敗,西寧市公安機關一方面勒令協力公司停止再次爆破,另一方面召集專家進行二次爆破的論證。

    經過專家“會診”,11月19日上午,協力公司加大藥量,對這棟樓進行了二次爆破,但樓房坐落1層後非但沒有倒下,反而成了向北傾斜近20度的“斜樓”。

    斜而不倒,搖搖欲墜,使這座本來就已潛伏危險的商住樓成了一顆隨時可能爆炸的“炸彈”。

    經查,組織實施兩次爆破的協力公司總工程師和《爆破方案》的設計者邱建寧根本不具備公安部門認定的爆破工程設計資格。公安機關做出了收回協力公司的《危險物品治安管理許可證》、停止繼續爆破作業、24小時現場警戒、儘快解除險情、收繳剩餘爆破物品等決定。

    面對現狀,邱建寧和協力公司總經理曹田廣承認兩次失敗的根本原因是“沒有認真分析建築結構,設計方案嚴重有誤”;“沒有金剛鑽,卻攬了瓷器活,目前只能先採取機械拆除,排除險情,再採取人工拆除,等候有關部門處理”。

    競標只是走過場 “人工操作”才是真

    沒有“金剛鑽”的三級企業,為何攬到了應該由二級以上資質企業才能做的“瓷器活”?

    協力公司總經理曹田廣和總工程師邱建寧向記者道出了真相,原來是“活動”了“上面”的原因。由於受到“壓力”,在上次的工程被另一家同行公司“撬”走之後,城建開發總公司補償性地將這座本不在爆破拆除計劃的7層商住樓壓價發包給了他們。

    説到被“撬”走的工程,兩人有些忿忿不平,卻又無可奈何。原來,作為西寧市城市中心廣場——新世紀廣場拆遷項目,共有3棟商住樓採取爆破方式拆除,項目都由西寧市城建開發總公司發包。

    “第一棟招標時共有3家爆破企業競標。有一家爆破公司的老闆招標前就胸有成竹地告訴我們,工程非他莫屬。我們也感到競標只是走走過場,便象徵性地參與了一下。但另一家爆破公司卻當了真,甚至不惜血本‘空運’來一位省外專家作顧問,但結果不出意料,仍是那家公司中標。”

    “中標的那棟樓,第一次爆破也失敗了,又經過兩次重新爆破,才算交了差。後來的第二、三棟樓,我們才算和這家公司展開了較量,但100多萬元的工程,連招標都省了,全靠‘人工’操作。大家‘各顯神通’,沒想到我們最終撈到了這根倒楣的稻草……”

    對於他們的説法,有人認為反映了許多問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是法制經濟,市場競爭必須在法制化軌道上進行,而目前在許多領域實行的暗箱操作、不正當競爭以及長官意志等,是導致腐敗和各種事故的根源。同時也要看到,此次事故絕不能説是協力公司撈到根倒楣的稻草,而是撈稻草的人水性太差,即便此次他們僥倖逃生下次也難免要搭上性命。

    建設公安各説理 爆破行業待規範

    11月23日,記者再次來到“斜樓”現場,被公安部門取消使用爆破物品資格後,協力公司正在組織機械和人工拆除這棟“斜樓”。

    記者到青海省建設廳建築管理處採訪協力公司企業資質時,有關人員答覆説:協力公司的企業資質是三級。根據《爆破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規定,他們只能爆破拆除低於五層的樓房、50米以下的煙囪。他們的行為屬違規經營,越級施工。當談到具體這該由誰監管時,他們説,爆破行業屬於高危險特種行業,主要由公安部門監管。

    那麼,公安部門是如何監管的?西寧市公安局治安處副處長呂寶成説,他們只對炸藥的流向及起爆後的公共安全負責,企業資質應該由建設部門監管,而且公安部門也沒有懂行的專家……

    另外,記者從青海省建築市場管理辦公室了解到,外省建築施工企業進入青海省首先要辦理入省登記手續,但與協力公司展開激烈競爭的那家外地公司入住青海兩三年來,雖經多次通知,卻一直沒有登記。

    一座本該在幾天之前就應夷為平地的大樓,至今仍然斜立在原處,讓人提心吊膽,儘管“肇事”的協力公司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但是,交叉管理、法規欠缺、監管不力,致使城市民用爆破行業市場混亂、漏洞重重,所有這些,是一家小小的民營公司堵得上的嗎?



責編:王京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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