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對山難受害者負責 社會?學校?政府?
08月23日 11:04

    一場突如其來的山難,攫取了國人的目光。意外山難的消息傳出後,社會輿論在廣泛報道事件進展的同時,也開始進行了認真清醒的反思。的確,就此山難的責任而言,除登山者本人自己的責任外,社會、學校、政府的有關部門都有相應的責任,都應對此進行認真的思考,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這5位年輕的登山者,是在參加一種屬於探險者的運動———登山運動時遇難的;他們並不是專業登山運動員,但他們攀登了職業登山者也不敢小視的山峰,他們屬於業餘登山者;他們是在由屬於業餘性質的體育社團———北大山鷹社組織的登山活動中遇難的。正因為如此,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應該引起特別認真的反思。

    社會的責任?

    “征服大自然”、“登山是勇敢者的運動”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口號。但今天,我們還是可以看到它們的非理性因素。“征服大自然”是人類的夢想,但人類許多“征服大自然”的壯舉,卻常常遭到了大自然無情的嘲弄和報復。人類的活動是不能違反大自然的規律的。“登山是勇敢者的運動”只是一種英雄主義的標榜,並不是科學的真理,因為不登山者未必不是勇敢者,其他運動,也未必不是勇敢者的運動。

    學校的責任?

    多年來學校體育工作受競技體育的影響,把競技體育的項目、技術、標準等當作學校體育的主要任務和主要指標貫徹其中。其實,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學生從事的體育活動內容,運動強度、速度、高度等,都不能以專業運動員的運動技術水平為標準。原中國登山協會主席曾曙生在山難發生後接受採訪時説:8000米的山峰或是處女峰這些目標從來就不是學生登山社團的任務,對學生素質的培養鍛煉才是首要任務。

    另一位原中國登山協會主席王富洲對新中國登山活動進行了認真的反思。他説,五六十年代、六七十年代的登山活動,那是為了創紀錄,執行國家的任務,只能成功,不能失敗;只能前進,不能後退。現在的登山是一種群眾愛好,多數是為了理想和愛好,為了鍛煉自己,為了了解大自然,接受大自然的考驗而登山。作為學生、作為業餘愛好者,登山沒有必要非登頂,要量力而行,減少攀比……兩位登山界前輩的忠告是對中國登山運動從政治功利到人的需要認識了歷史性的進步和轉變。

    政府體育部門的責任?

    如何引導、管理、服務於大眾的體育健身活動已經成為政府體育工作必須正視和亟待解決的重要任務。“全民健身計劃”提出已經七年了,但面向大眾的體育健身服務和管理體系卻遲遲尚未在政府體育部門的指導下建立起來。

    就登山運動而言,它是一項投入巨大,準備充分,技術要求高,科學性強的一項運動,同時需要有一個複雜的系統作支撐,如對氣象條件資料的分析與掌握、山峰和路線的確定與選擇、攀登時機掌握、精良的攀登器材與裝備、現代化通訊設備的準備、良好的身體素質與一定的專業技術訓練等等,還必須建立起一個快速、有效的救援支持系統作保證。這些都是完成登山任務必不可少的基本條件。

    政府體育部門對社會體育的管理不僅僅是制定一些規章制度或收取相應的費用就萬事大吉了,還要建立起一個周到完善的服務體系,才能保證群眾健身活動積極健康的發展,如體育健身場地、設施、器材的建設和管理;科學的健身指導;提供各類完備的相關信息等等。這些都是政府體育部門的首要任務和責任。 (江山) (21世紀體育報)


    
    

責編:辛梓 來源: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