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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畢業生報到後發生疾病怎麼辦?
畢業生報到後,發生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應按在職人員有關規定處理,不得把上崗後發生疾病的畢業生退回學校。
2.畢業生參加工作後的工齡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畢業生就業後,其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工齡從報到之日計算。
3.畢業生報到後找不到檔案後怎麼辦?
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學校一般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將檔案通過有關部門轉遞出去,用人單位也可以開具證明材料後,派人到學校取。但畢業生本人不得自己攜帶。畢業生報到後超過三個月的時間還找不到檔案,可以通過學校查找。
4.國家對畢業生見習期有什麼規定?
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後,原則上都要安排到基層見習。見習期為期一年。對入學前已從事一年以上有關本專業實際工作的,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免去見習期。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不得報考研究生(包括出國或進修)。見習期滿後,畢業生本人寫出總結,經過民主評議,由單位做出考核鑒定,填寫考核鑒定表,並將鑒定材料載入個人檔案。
畢業生由於本人原因達不到見習要求的,經所在單位談論,報主管部門批准,延長見習期半年至一年。延長期結束後仍達不到要求,另行安排工作,工資待遇按畢業生轉正工資標準低定一級。對表現特別不好的,經批准後,予以辭退。
5.什麼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6.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什麼原則?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7.哪些勞動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採用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為無效。
8.勞動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9.勞動合同中是否可以規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10.《勞動法》對我國的勞動工時是怎樣規定的?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11.招聘用人單位可以採取哪些方式畢業生?
1. 參加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會;
2. 與有關高校畢分辦聯絡,到高校直接進行招聘;
3. 通過“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
12.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應向畢業生提供哪些材料?
用人單位公開招聘人才,應當出具有關部門批准其設立的文件或 營業執照(副本),並如實公佈擬聘用人員的數量、崗位,以及所要求的學歷、職稱和有關的待遇等條件。
13.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可否收取費用?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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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寇維維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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