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歷史和宗旨
亞洲議會和平協會(AAPP,以下簡稱協會)是由亞洲和南太地區島國及部分領土在亞洲的主權國家議會組成的地區性議會組織,于1999年9月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成立,目前擁有36個成員國。
協會的宗旨和目標是尊重和支持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發展成員國國家間和議會間友好合作關係,促進亞洲乃至整個世界的和平與穩定。協會為成員國議員提供一個相互交流,增進友誼的論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協會已舉行過兩屆年會,通過了協會的章程及議事規則。全國人大派團出席了前兩屆年會,為協會的創立和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組織機構
協會由主席、副主席、全體會議(年會)、執行理事會和秘書處組成。
協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會選舉産生,任期一年。從當選的那屆全會起,到下一屆全會召開止。首任主席為協會的倡議者、孟加拉國前總理哈西娜,現任主席為柬埔寨國會主席拉那烈親王。
根據章程規定,李鵬委員長將於2002年4月出任協會主席,並主持第三屆年會。
全會每年舉行一次,日期和地點由上一屆年會決定。全會對協會的政策、計劃和管理擁有最後決定權。東道國承擔必要的組織和籌備全會的費用。與會代表與會費用自理(但從前兩屆年會看,東道國承擔了全部費用,包括與會代表的食宿)。
執行理事會由協會主席、副主席、每個國家議員團的一名代表組成。執行理事會在每次全會期間或在兩屆年會之間召開會議。執行理事會會議法定人數必須超過半數,執行理事會盡可能以協商一致作出決定。
協會不設常設秘書處,秘書處的工作由承辦年會的東道國議會負責。現任秘書長為柬埔寨國民議會秘書長高平。
協會的經費出自共同基金,其來源目前為成員國的自願捐贈。第二屆年會決定成立共同基金工作組,對基金的總量、額度和管理等問題進行研究,在具體方案出臺前,暫由各成員國自願交納1萬美元,以維持協會的正常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