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某媒體報道了“李宇春首張個人專輯被判暫停銷售”的消息,但事實上,李宇春的首張個人專輯至今還沒有完成錄製。多方求證,出版發行這張專輯的廣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居然推得一乾二淨,稱自己什麼都不知道。
這則消息稱由廣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去年出版發行的《李宇春玉米最愛──超女冠軍首張個人專輯》由於封面和內頁圖片侵犯著作權,近日被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裁定暫停銷售。但事實上,在超女比賽結束後,天娛公司僅僅為李宇春和其他超女一起出版了合輯,李宇春的個人首張專輯在她簽約太合麥田後,一直處在錄製階段,至今還沒有完成。致電天娛公司宣傳總監徐冰,她表示公司正在調查此事,但可以肯定天娛沒有授權給這家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有關超女的唱片。而太合麥田公司的副總張路聞訊也十分詫異,“春春的首張個人專輯還沒錄完呢,我們不知道這件事”。看來,這張專輯不僅僅侵犯了圖片作者的著作權,還涉嫌侵犯了天娛公司和太合麥田公司的權益。
而廣西文化音像出版社方面,負責版權、發行等業務的盧主任稱自己對官司一事一無所知,“你問問我們出版社辦公室吧。”致電出版社辦公室,接聽電話的一位女工作人員稱自己是財務人員,“我問問我們領導”,並找來一位董先生接電話。董先生在了解記者來意後,稱出版社不知道這件事,“我們從來沒有收到過法院的傳票,也沒有收到什麼判決書……有沒有出版發行這張專輯?對不起,我們什麼都不知道。”然後匆匆挂斷了電話。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報道此事的北京同行稱,自己是專門跑法院的政法記者,“這個案子從立案起我就知道了,蓋著法院公章的判決書我也拿到了,而且開庭的時候,出版社方面也請了代理律師出庭。至於出版社為什麼説不知道這回事,我也不好怎麼説了。” (記者 上官寧寧)
責編: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