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週知,在我國各類公務、公益、公共組織中,權力職位膨脹或曰官多可謂長期未能克服的問題,並成為影響效率的一大頑症。“校級幹部一走廊,處級幹部一禮堂,科級幹部一操場”———我曾聽有人這樣形容某大學行政官員隊伍的龐大,這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我國目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官患”。
怎麼會出來這麼多官呢?人們常常詬病的部門林立、機構臃腫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則是各式各樣的領導崗位上的副職太多。正職之外的無限制增“副”行為,不僅可能削弱或完全對沖掉機構精簡的成果,還可能使領導層的膨脹變本加厲,“瘦身”不成反“增肥”。
所以,一些地方、一些單位進行的“精簡”改革竟改出更多的官來就不奇怪,副市長、副主席、副局長、副書記、副校長、副主任、副組長、副總經理、副廠長之類官階充斥便是答案。對於這個現象,人們心照不宣,沒誰會笨到相信所有“副”官職位果真都是出於幹實事、求實效的需要而設置,倒是很清楚其中不乏出於給地位、給利益、給榮譽、給安慰等考慮。
基於上述背景,有兩則消息便使人感到特別欣喜:一、已通過的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規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提名16人,進行等額選舉,這意味著將選出的副委員長比九屆全國人大有所減少(編者注:本文截稿為3月14日,人大選舉尚未出結果);二、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為24人,與此前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劉延東介紹的擬提名人數一致,比上屆減少7人。
兩會減“副”,首先證明了“副”官虛多的確是不容回避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此舉無疑還明確傳達出這樣的信息:治理“官患”刻不容緩,旨在提升辦事能力、實現高效履職的改革不僅需要狠抓機構的精簡、調整,而且需要狠抓領導體制和幹部人事制度的建設、完善,其中權力職位因工作需要設置而不因人設置是理當遵循的原則。
站在管理學角度看,一個組織要最經濟地實現自己的目標,從系統上優化權力結構至關重要。具體到每一正職應輔以多少副職,雖不存在固定數目的規定,但過多過少都不利於工作卻不言而喻。可以肯定,讓一切無助於組織系統運行卻只與組織中特定個人名利相關的因素淡出“副”官職位,應視為最起碼的要求。
兩會勇於正視現實、從優化自身權力結構做起,不僅表明了減“副”增效的決心,而且作出了表率。(祝俊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