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喜代表是山西團的一位來自基層的公安民警。在談話中我發現這位西北漢子不時地用大手捂住左耳,臉上滲出細密的汗珠。原來,刑警出身的他,左耳曾被罪犯用尖刀穿透,至今一遇上變天就奇癢難忍。看到我關切的目光,他憨厚地笑道,這太正常了,在我們那裏,76.23%的人都不同程度地患有各種職業病。接著,他又説,我們每人每年只有500元錢的醫療費,看不起病,能忍就忍了。但是,他説,最苦惱的還不在這兒,而是辦案經費的短缺。
事實上,政法機關經費短缺的問題,何止存在於基層公安機關?一些地區的法院、檢察院,特別是貧困地區的政法機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一問題。今年的“兩高”報告中均將這一點作為當前工作中的困難明確提出來,可見這一問題的普遍性、嚴重性和迫切性。在近兩天的“兩會”代表的發言中,“完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的呼聲不絕於耳。
完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的意義絕不僅限于保障經費的充足,其根本意義在於,這也是確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可以想象,一個汽車沒有汽油、出差沒有路費的司法機關,怎麼能及時地、全面地調查一個案件;可以想象,這樣一個過程的結果能有多少公正的含量。如果辦案時吃當事人的、用當事人的、花當事人的,有誰還敢相信司法機關不偏向自己的“衣食行父母”而去做到公正呢?所以,司法經費保障與司法公正保障之間的關係是顯而易見的。
今年朱鎔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逐步完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努力為政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可見,這一問題已引起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那麼,如何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就成為我們目前探討和論證的重點問題,也成為下一步司法體制改革的著眼點和突破口。
我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在逐步完善起來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下,楊梅喜及他的同事們不僅能好好地治愈自己的職業病,而且再也沒有了辦案經費短缺的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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