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商務部,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不再保留。商務部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
有關專家認為,這一改革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一步,有利於國內外市場的統一,有利於我國更好地履行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也有利於更好地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發展我們的經濟。
根據改革方案,新設立的商務部,整合了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國家計委的農産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以及外經貿部的職能。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擬定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規,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有關事宜和組織産業損害調查等。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實行嚴格的專營制度,絕大多數企業沒有對外貿易權。隨著改革開放,這一專營制度開始被逐步打破。
正是由於外貿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在國內經濟持續高速發展的前提下,我國的對外貿易20多年來,一直以遠高於GDP增長的速度高速增長。中國外貿在世界上的排名由1978年的第32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5位,躋身世界貿易大國行列。
根據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從加入後的3年內,所有中外企業都將給予貿易權,可以從事進出口貿易,外貿將不再是特權。商務部的設立,順應了這一趨勢,體現了將內外貿合併的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有利於繼續加強流通管理體制的改革,必將促進國內外統一市場的儘快形成,並將促進我國的對外貿易繼續迅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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