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黃先生通過電子郵件將一份重要的合作計劃傳給合作夥伴,結果卻被第三方從電子郵箱上竊走,並惡意公佈在了互聯網上。由此導致了雙方合作計劃的破産和生意的損失,甚至造成了雙方對他誠信度的嚴重懷疑。
“網絡安全已成為新形勢下的新話題。”呼籲有關部門加強網絡安全立法,是前來北京參加“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厲志海特別關注的話題。
厲志海領銜提交的這份議案説: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近幾年我國的互聯網發展迅速,但同時,全國的計算機網絡系統設施卻比較落後,加上有關措施不規範,尤其是法制不健全,在網絡安全方面立法滯後,嚴重制約了網絡經濟的健康發展。
由於缺乏有嚴肅性和震撼力的法律來約束網絡“黑客”的破壞和其他欺詐行為,對這些行為處理的隨意性也很大,因此在實際上,違反有關技術保密規定、侵犯網絡個人隱私、以及各種故意破壞計算機網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時有發生。
1994年,國務院曾發佈過一個《計算機安全保護條例》。但在今天看來,這個條例不僅可操作性不強,而且已明顯無法解決21世紀所面臨的網絡新問題。而此後公安部發佈的相關管理辦法和《刑法》有關條款的規定,也難以適應現實的需要。
厲志海説,美國、歐洲共同市場理事會近幾年來相繼就網絡安全問題立法。在這方面,中國可以充分借鑒他們的成功經驗。
他建議有關部門,儘快抓緊制定《網絡安全法》,並明確包括對網絡違法犯罪的懲處規定、網絡加密解密的法律規範、關於個人資料隱私的保護和其他關於網絡安全監督管理體制的規定等。加大對網絡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利用加密技術保護網絡和交易的安全,明確消費者個人資料的保護、服務商對依法取得的個人資料的利用和流通等,依法保護網絡上的個人資料或隱私不被侵犯,促進網上稅收、保險、合同簽訂、電子支付、金融管理和個人資料的保護和管理。(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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