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遠華特大走私案”審處之後,洗黑錢這個字眼從遮遮掩掩浮出水面,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焦點。因為加拿大警方曾發現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至少有120億元走私收入通過地下錢莊洗去了國外,給中國造成了巨大的難以追回的損失。
2002年9月11日,一個有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行長參加的全國反洗錢工作會議在人民銀行的辦公大樓裏悄然舉行。公安部、財政部等部門有關人員也參加了會議。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在此前的一次會議上強調,銀行業要不斷完善和嚴格執行金融交易制度,堵塞可能被洗錢等犯罪活動利用的漏洞,認真執行金融交易監測報告制度,配合司法部門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為此,中國人民銀行專門成立了反洗錢處。
洗錢是指將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産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隱瞞或掩飾起來,並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和過程。洗錢不僅損害了金融體系的安全和信譽,而且對於正常的經濟秩序、社會風氣具有極大的破壞作用。
據了解,中國國警方近兩年共協助外國警方調查涉及洗錢犯罪線索70余起,涉及17個國家和地區,而且中國洗錢犯罪日益增多,且數額不斷上漲。腐敗公職人員中,不少都涉及到洗錢問題。有關經濟專家把洗錢方式歸結為以下幾種:一是先撈錢後洗錢,二是邊撈錢邊洗錢,三是連撈錢帶洗錢,還有一類就是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絡,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並“洗白”。
當走私分子從走私中賺到越來越多的錢甚至倒騰出上千萬財産的時候,怎樣合法地花出去就成了大問題,這時洗黑錢也成了一種需要。汕頭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介紹,洗黑錢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與境外簽訂合同購貨匯錢出去,這時通常得境內外互相配合做假單證;第二種是通過地下錢莊把錢匯出;第三種是分散投資化整為零。他説,現時沿海地區走私積蓄的黑錢多數通過地下錢莊來洗,通過地下錢莊洗黑錢成本非常低,以港幣為例,假如銀行的兌換牌價是0.8,地下錢莊的牌價基本上只有1.10。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處處長楊蘭亭日前表示,9月央行的這次會議上印發了四份文件,即《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金融機構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其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是金融業反洗錢方面的一個統領性的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預示著反洗錢的動作在以後將越來越大,越來越廣泛。
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負責人表示,現在正在研究建立情報採集和預警機制。將逐漸確立大額異常資金流動監控標準,建立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形成從銀行到外匯管理部門再到公安部門的監控報告、分析、偵查的工作機制。
第一個建立反洗錢機制的中國銀行有關人士透露:“我們現在會通過銀行結算系統,調查每一筆異常款項。比如説,一個公司的賬目一段時間突然增多,或者剛把資金劃到賬上,很快又打入另外一家機構,這都將成為我們的調查重點。”
據了解,中國“洗錢罪”的正式定性是在199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刑法,《刑法》191條明確規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産生的收益,隱瞞其來源,即為“洗錢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