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史上首次鐵路價格聽證會2002年1月12日在北京舉行。33名代表對鐵道部提出的方案進行審議,大多數代表原則同意對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這是政府行政制度改革進程中的一項開創性工作,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價的重要舉措。
聽證代表對方案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當前鐵路政企不分,市場主體地位尚不明確,把定價權交給鐵道部的條件尚不成熟,建議政府對鐵道部門的價格實行監管;鐵道部作為鐵路行業主管部門應研究採取切實措施,促進鐵路發展,滿足消費者的需要;不要單純地採取提價的方法,抑制旅客需求,緩解供求矛盾。鐵路運輸企業應加強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為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代表們特別指出,目前客運服務仍然存在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亂收費、多收費的情況相當嚴重。他們對春運期間鐵路服務質量下降意見很大,希望鐵道部採取切實措施加以改進。
國家計委價格司的李司長認為,價格聽證程序貫徹了公開公正和客觀的原則,最主要是保證政府價格決策程序的公正,國家計委,作為會議的組織者對價格的調整是沒有任何利益關係的。對這次聽證保持中立。
管制經濟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余暉首先肯定“聽證會是很好的制度”,同時,他指出,此次聽證會在程序上存在著時間過緊、代表選舉技術故障、代表名單不公開、聽證材料未公佈、聽證地點不中立、電視直播不全程等六大缺憾。
國家計委近日發佈了修訂後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更好地體現了公正、公開、客觀和效率的原則。增加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的聽證會代表可以採取自願報名、單位推薦、委託有關社會團體選拔等方式産生”的內容,進一步保證了聽證會代表産生方式的公開和民主。
聽證會這種形式使得價格決策呈現出更多公開和透明的表現,我們之所以關注價格聽證會,是希望以後一個又一個價格聽證會,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很多的價格的漲或者降都定位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讓消費者享有更多的參與調整這些價格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