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10月28日電:中國開始突破幾千年以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擴散為標準的傳統死亡觀念,着手起草以腦幹死亡為人體死亡標準的腦死亡法,以實現與國際接軌。
“腦死亡標準”初稿已定
在剛剛結束的2002年全國器官移植學術會議上,中國衞生部的一位官員透露,由中國醫學會組織全國內科、神經內科、神經外科、法學、倫理學等有關專家深入討論、起草的中國腦死亡診斷標準初稿已完成,目前正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下一步將制定技術規範和管理程序,最後交給全國人大討論通過並頒佈實施。
據悉,如進展順利,該法規草案有望在明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與廣大人民代表見面。
何謂“腦死亡”
中華器官移植學會副主任委員、國際器官移植學會委員陳忠華教授説,腦死亡是指以腦幹或腦幹以上中樞神經系統永久性地喪失功能為參照係而宣佈死亡的標準。腦死亡診斷標準的出現是科技進步的結果,目前這一標準已被世界上許多國家所採用。
陳忠華教授介紹,腦死亡有別於“植物人”:“植物人”腦幹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於大腦皮層受到嚴重損害或處於突然抑制狀態,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腦幹反應;而腦死亡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中國醫學界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討論建立“腦死亡”標準,但由於宗教、倫理、社會等諸方面原因,中國人接受腦死亡概念的過程緩慢,腦死亡立法遲遲未能擺上議事日程。
相關統計
有資料顯示,由於缺乏立法保障,沒有執行腦死亡標準,中國每年為“搶救”那些實際上已經腦死亡的病人而進行的安慰性、儀式性醫療活動費用支出高達數百億元。
據介紹,在聯合國189個成員國中,目前已有80余個承認了腦死亡標準。陳忠華等與會專家認為,根據中國國情,現階段中國應提倡和逐步實施呼吸死亡和腦死亡標準並存,由患者在生前自願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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