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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結婚:現實的挑戰


  近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司長、全國高考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瞿振元表示,大學生可否結婚應由高校説了算,但前提是學校的規定不得與國家的法律發生衝突。這一表態算是為2001年歲末所引發的一場爭論劃上了句號。2001年12月12日武漢晚報報道,武漢大學有關領導認為,只要不違背法律法規,大學生提出結婚請求,學校不必橫加干涉。但他同時指出,大學生處在學習的大好時機,應倡導晚婚晚育。

  大學生婚後可能會出現的尷尬

  學業負擔:目前我國很多大學雖説是實施學分制,但並沒有像國外那樣是完全的彈性學制,學習時間不太自由。

  經濟負擔:大學生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大多數學生還要向父母要錢。如果結了婚,那麼經濟來源、住房等生活問題也隨之而來。

  家庭負擔:在校大學生能否生孩子?如果有孩子問題就會更多,誰來帶,怎麼帶,孩子與學習的取捨等等。如此多的問題,怎麼解決?

  工作負擔:如果大學畢業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或者不同地方的學生要回家鄉,那麼他們婚姻該走向何方?

  各方觀點

  限制大學生結婚的出發點是保障大學生更好地實現求知權。如果大學生在學校組建家庭,將會給高校教育製造一定的混亂。婚姻家庭的拖累,會大大限制知識的獲取和自身素質的提高。僅從這一點看,對權利的適當限制也是必要的,因為它保障了別的權利的充分實現。

  專家:不提倡,不阻礙。知名性學專家、江蘇省社會學學會副秘書長兼婚戀家庭諮詢中心主任儲兆瑞教授説,他不贊成低年級在校大學生談戀愛,高年級的大學生又沒有時間談戀愛;不提倡在校大學生結婚,但不阻礙大齡大學生結婚。大學生在大學期間結婚後,建議不要生育。

  法律界人士:江蘇金鼎律師事務所的王宏南律師認為,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適齡在校生完全有結婚的權利。而學校的規定只是行政法規,是不能超越法律的。

  大學生:我們要的就是結婚的權利。一位同學認為如果雙方認為條件成熟,結婚當然沒問題,社會也應採取寬容的態度。因為事實上大學生男女校外同居已經是一個普遍的現象,與其讓他們在外“鬼混”,不如讓他們名正言順地過日子。但他同時表示,絕大多數在校大學生還沒有自立,並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思考:高校管理者該如何應對

  高校後勤社會化已不可逆轉,大學生一旦搬出校園,就意味著離開了學校的監控視線,少數男女大學生可能走向同居。怎樣在這一背景下管理好學生,如何保證授課、學習的正常進行?在校大學生結婚會給我們帶來新的問題,社會的各項配套措施應當加快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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