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法已于2001年10月27日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將於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衛生部部長張文康11月16日在全國職業病防治法宣傳貫徹會議上説,加快職業病防治法配套規章的制訂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證,加強職業衛生執法隊伍建設,是職業病防治法實施前要抓的主要工作。
據統計,我國職業病危害的人群覆蓋面已經超出了生産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我國接觸職業危害的人數和職業病患者的累計病例數均居世界首位,因職業病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超過百億元人民幣。專家指出,如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職業病,今後十來年,我國職業病發病將進入高發期,其主要特點是職業危害不斷從城市向農村轉移、從境外向境內轉移、從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轉移。
張文康指出,職業危害問題依然是威脅我國勞動力資源可持續發展、制約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頒布實施職業病防治法有利於我國企業走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經濟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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