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6日,廣東省衛生廳廳長在全省衛生工作會議上強調,今年全省醫療機構將實行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的標價方式,明碼標價。另據了解,深圳早在1999年就已經在全市醫院設立了電子觸摸屏,公示醫療服務價格,並安裝了電腦,要求醫院出清單給病人,讓市民“明明白白看病”。
2001年深圳市已經根據《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試行)》現行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完成了調整歸併工作。《規範》涵蓋了3966個項目,不僅包括項目的編碼、名稱、價格等內容,項目的內涵也詳細地寫進了《規範》,這樣可以避免出現分解項目重復收費的行為。有關負責人還説,年內廣東省的醫療服務價格規範即將出臺,各項醫療服務有統一的基準價,不同地區、不同級別的醫院根據一定的標準在基準價的基礎上上下浮動,市民在醫療機構也可以通過電子觸摸屏查詢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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