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早期發現需要提供這種早期干預服務兒童呢?
首先是憑經驗。家長們常常拿自己的孩子和其他孩子比較,有時就會發現不如其他大多數同齡兒童“聰明”,於是一個“可疑落後”的兒童便挑出來了。其次,是做智力測驗。智力測驗有兩種,一種是篩選,一種是診斷。篩選指用檢查的方法粗略地將孩子“過篩”,在過篩後對被評價為“可疑落後者”或“落後的孩子”再做智力診斷。智力診斷是對孩子智力的評價,一般是給一個“分”,叫智商”或“發育商”(用於三歲前兒童),它是根據智力測驗的結果得出來的。智力測驗要由專門人員來做,智商的計算方法是:
智商(或發育商)=[智力年齡(或發展年齡) 生理年齡] 100
智力年齡是指在智力測驗上所得的年齡。
從智商上看,凡評分在70—90的兒童均應作為進行早期干預的對象。
智力測驗是一套專門技術,不是每個家長能做的,所以應該帶孩子到醫院或保健所去做。
智商可以説明一個兒童的一般的、總的智力水平,但並不能表明他到底是語言落後,還是認識能力落後,以及落後的程度……所以,第三還要再做單項檢驗,如視覺與動覺的協調、語言的水平等,這些都檢測後,再結合這個兒童的病史、家族遺傳情況及早期生活環境的影響等方面的材料,就可以診斷這個兒童智力發展落後的情況了。
(原載《健康報》198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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