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修文(化名)是安徽安慶某小學的學生。一天下午放學後,年僅6歲的她獨自一人送作業本到老師的辦公室卻遭人強暴。據她指認,這個人就是她的數學老師汪范傑。然而歷經偵查潛山市公安局卻認定汪范傑強姦魯修文一案證據不足,並將其釋放。三年後記者再次調查發現,警方所謂證據不足的理由存在著諸多的疑點。對此專家斷言,偵查人員取證當中存在著問題不可回避。
2000年6月2日因證據不足汪范傑被釋放。其家人便以誣告為由先後7次到魯家的小店裏大打出手。
控告不成反而背上誣陷的惡名。魯家人的窘境不言而喻,頓時潛山縣城一片譁然。人們紛紛議論,汪范傑到底是不是真兇呢?當時他一再要求私了。魯老漢説他認定強姦魯修文的人就是汪范傑。因為案發後為阻攔其報案,汪范傑的弟弟曾專門從合肥趕回並主動上門請罪。
汪兵告訴我們,得知魯修文的事情後,他曾多次質問汪范傑。對此汪范傑是頻頻喊冤。於是為澄清事實,他決定到魯家登門對質。
“我們的要求就是希望這個小孩認識指認一下,是不是這個老師,但是他家呢就把這個小孩,一直不讓她見我哥。”
採訪中,汪兵一再強調與魯家人見面其用意只是為了弄清事實的真相,至於私了純屬無稽之談。
陶世罕告訴我們,目前的偵查結果表明,私了一事是客觀存在的。而不得不提的是,早在1999年汪范傑就曾先後猥褻過兩名女學生。正是汪兵分別以10000和20000重金阻攔了學生家長報案將此事掩埋,直到2000年受魯修文一案的牽連,汪范傑被舊帳重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現已刑滿釋放。那麼汪兵的此翻私了是不是故計重施?憑藉著私了一事,能否認定汪范傑有罪呢?
陶福平,潛山縣醫院的醫生,也是當地的法律工作者,據魯家人講2000年5月2日汪兵突然要求私了,一家人便不知如何是好,於是請陶醫生來幫忙。聞訊趕來的陶醫生詢問孩子相關情況後認定,此事應立即報案。小孩的姑奶三人向縣公安局四中隊報了案。從不惜重金主動上門私了到懼怕報案橫加阻攔。汪兵的這一舉一動恰恰印證了魯老漢的斷言,並非空穴來風。而調查中記者還發現,自2000年5月2日汪范傑被抓獲後,為其哥哥免受牢獄之災,汪兵上下打點之事在潛山縣城也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他找人這個是公開的,據我在社會上了解,他搞了不少錢來找人。”
記者:“對著電視鏡頭講。”
“潛山縣的法院院長、潛山縣的檢察院檢察長、潛山縣的公安局局長,如果知道我長的是什麼模樣,我願意負法律責任。”
“到我家裏來的,當時通過我一個同學過來的,他講請你幫幫忙,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幫忙,他走了以後就扔了一包煙,走了以後我就發現煙裏全部是錢。”
林林種種的問題出現後,汪氏兄弟這可疑的行經,讓魯老漢對自己的斷言更是深信不疑。然而潛山縣公安局卻遲遲未能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終於魯老漢對其喪失了信心,經人指點他決定要回孩子的內褲,自己去申請法醫鑒定。魯老漢説案發後兩年的時間裏,他從未間斷過索要孩子的內褲。直到2002年6月當他再一次找到陶世罕時,哪知那條內褲早已銷聲匿跡了。
安慶市潛山縣公安局人員:“當時我們隊都清楚,當時我把它丟到垃圾桶裏去了。”
記者:“物證,而且最重要的關鍵性的物證怎麼能夠丟失,有沒有接受過什麼處罰?”
安慶市潛山縣公安局人員:“向局領導做了檢討,挨了局領導的批評。”
一起普通的強姦案,偵查人員在辦案程序上竟接二連三地出現問題。案件的客觀真實性如何保障呢?各大媒體紛紛著章立説,潛山縣公安局也因此遭到了許多質疑。儘管如此,三年後記者再次調查發現,此案仍然毫無進展,有罪證據僅僅是被害人魯修文的口供,主控證據。
專家:通過收集各方面的證據證明,這個小女孩的陳述確實是真實的,那麼犯罪嫌疑人又有作案時間,又是這個小女孩送的作業本,這些證據,它們之間可以相互印證,就可以認定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小女孩的説法,她這個小同學的説法,還有其他班主任老師的説法,還有其他的就是説絕大部分,當然不一定百分之百,絕大部分證人證言都能夠相互佐證的話,那也不是不可以認定。這個東西不是説非得要本人口供,本人承認。我們法律明確規定,只有被告人口供,沒有其它證據不能認定,那麼沒有被告人口供,有其它證據可以印證的也可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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